Re: [新聞] 割頸殺害國三生! 新北地院緊急發聲:勿再肉搜加害者

看板Gossiping作者 (軟蛋頭)時間4月前 (2023/12/28 12:31), 4月前編輯推噓8(809)
留言17則, 11人參與, 4月前最新討論串9/11 (看更多)
※ 引述《SNGLive (..)》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記者邱晟軒/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割頸殺害國三生! 新北地院緊急發聲:勿再肉搜加害者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2023年12月28日 11:24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4220/d4220520.jpg
: ▲新北國三生遭刺身亡,引起社會關注。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示意圖/CFP) : 記者邱晟軒/綜合報導 : 新北市國三生遭同學以彈簧刀攻擊致死,引發社會譁然,網友更肉搜出疑似兇手以及好友們的帳號。對此,新北地方法院今(28)日上午發布聲明,Dcard、PTT等社群媒體應即刻下架涉案少年的記事、照片等資料,並籲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 : 針對國三生遭割頸死亡事件,新北地院發布聲明稿表示,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的記事或照片,使閱者由該項資料足以知悉其人為該保護事件受調查、審理的少年或該刑事案件的少年;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依法予以處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定有明文。 : 新北地院指出,本院少年法庭受理旨揭案件,對於被害人家屬所受哀痛、國人對此不幸事件的不捨及憤慨,感同身受。然而,近日於Dcard、PTT等社群媒體,發現有不明人士肉搜並登載涉案少年的記事、照片等資料,顯已違反上開規定,上開社群媒體應即刻下架上開資料,並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並籲請資通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以符法治。 : 回顧整起事件,事發(25)日當天上午,新北市一名女同學前往受害國三生班級找閨密時,被國三生要求離開,未料女同學心有不甘,遂向當地的「乾哥」述說心情。隨後,為替女學生伸冤,乾哥直接去爭論,中途拿出一把彈簧刀連刺胸、頸,國三生倒地後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一天一夜後仍不幸宣告不治。 : 經檢方會同法醫的相驗,確認國三生身上共中了10刀,正面包括頸動脈及左胸共計6刀,背部右下方接近腎臟位置有4刀。鑒於這起嚴重的犯罪行為,檢方決定將涉案的男學生罪名由原本的殺人未遂提升至殺人罪。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228/2652470.htm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台灣就是一堆聖母蠢蛋左膠 整天在那邊兒少法規定、有教化可能、受教權 幹你娘的哩 這種畜牲人渣敗類垃圾,前科一大堆 然後我們的垃圾政府還在那邊保障牠的受教權 早就該送去特殊學校把垃圾+9全部隔離起來 軍事化教育、軍事化管理,以後滿18歲直接滾去做粗工 現在人渣把一個正常人生軌跡的同學殺了 還要保障牠的個資噢,幹你娘 新北地院自己領回去教化啦幹 這種人渣以後關出來沒前科 誰敢跟牠一起上班,等等牠又起肖殺人 這種敗類垃圾,跟那坨宮廟的+9還有什麼雞巴黑道全部滾去無人島好嗎?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8.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3737878.A.3D1.html

12/28 12:32, 4月前 , 1F
為了兩個垃圾要死一個人關一票人讚
12/28 12:32, 1F

12/28 12:32, 4月前 , 2F
12/28 12:32, 2F

12/28 12:33, 4月前 , 3F
有大小姐被換臉嚴重嗎?不就死一個路
12/28 12:33, 3F

12/28 12:33, 4月前 , 4F
KBQ
12/28 12:33, 4F

12/28 12:33, 4月前 , 5F
先幫你補血,鏗鏘有力
12/28 12:33, 5F

12/28 12:33, 4月前 , 6F
人而已 嘻嘻
12/28 12:33, 6F

12/28 12:34, 4月前 , 7F

12/28 12:34, 4月前 , 8F
YA~~
12/28 12:34, 8F
直接送去中國給他們管好了,這種人渣台灣處理不了 ※ 編輯: junior020486 (101.12.28.98 臺灣), 12/28/2023 12:35:38

12/28 12:38, 4月前 , 9F
死的不是自己家人所以可以盡情廢死
12/28 12:38, 9F

12/28 12:38, 4月前 , 10F
法律一直都是保護加害者,習慣就好。
12/28 12:38, 10F

12/28 12:42, 4月前 , 11F
垃圾司法,從來也沒看過這些垃圾幫
12/28 12:42, 11F

12/28 12:42, 4月前 , 12F
受害者講一句話
12/28 12:42, 12F

12/28 12:47, 4月前 , 13F
通通放生東引島,謝謝
12/28 12:47, 13F

12/28 13:58, 4月前 , 14F
公布能罰多少哈哈 就跟他捅死人也沒罰
12/28 13:58, 14F

12/28 13:58, 4月前 , 15F
多少一樣 違法的機會成本根本很小 有差
12/28 13:58, 15F

12/28 13:58, 4月前 , 16F
12/28 13:58, 16F

12/28 14:02, 4月前 , 17F
壞人才有人權 好人被殺活該拉
12/28 14:02, 17F
文章代碼(AID): #1bZFeMFH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1 篇):
文章代碼(AID): #1bZFeMFH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