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批邱顯智選到崩潰失去做人底線 林志潔:但願他好自為之

看板Gossiping作者 (木木)時間5月前 (2023/12/07 08:01), 5月前編輯推噓13(1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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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HKHK)》之銘言: : : 林志潔晚間再度發聲表示,邱明 : : 知她的論文完成在先,只不過因為還在出版中,無從一一引註。她表示,並不認為這樣 : 的 : : 攻擊有什麼損傷,但是時力和邱 : 目前對林志潔學倫事件的見解接近邱顯智的學者: : 中研院吳建輝研究員:“「(林志潔稱)寫過論文的都知道」,這種全稱式語氣,把所有 : 學者都拖下水,我沒那麼倒霉,跟你一樣。” : https://tinyurl.com/9s9mxzbm : 陽明交大科法學院林建中教授:“今天一早,收到各大法學院同僚詢問,說,難道新竹人 : 的升等標準是這樣的嗎?我想了一下,只能低著頭說,不是每個人都這樣搞;也不是每個 : 人都能這樣搞的。” : https://tinyurl.com/52ewxy6e : 國科會法律學門召集人劉靜怡教授:“這就是(支持林志潔的)葉丙成所說的「全世界」 : 嗎?是誰寫論文發表論文方式跟你們一樣請說清楚” : https://tinyurl.com/58be5xn3 : 台大法律系退休教授李茂生:“任教30餘年,指導過無數論文,其中有很多點子都是我給 : 的,但給了就給了,不會拿回來寫論文。” : https://tinyurl.com/3bpxpaek : 前檢察官吳忻穎:“奉勸政客以及狂粉不要因為選舉,而把所有寫法學論文的人都拖下水 : ,指鹿為馬的講成「天下烏鴉一般黑」。不要因為選舉,而摧毀了涉及一個國家根本的學 : 術建設。” : https://tinyurl.com/5yy3vmam 解釋一下林志潔辯稱張同學碩士論文已引用她的文章, 只是未出版, 按學界標準不通. 其實很簡單, 就像網上引用別人文章, 必須用引號等方法明確標示這是誰說的, 用來參證註釋評論. 從片段即可看出張同學碩論直接當作自己說的也沒引號, 顯然不是在引用而是論文主體, 25%就不行了不可能到51%. 這與未出版無關. 說張同學抄襲也不合常理, 哪有當面抄教授, 教授沒發現還讓你通過? 邱顯智分析, 其中兩個「爰此」寫成「援此」加上其他依據, 張應為原始作者. 林志潔又說這不是升等代表作只是參考, 這更好笑, 難道非代表作就可以違規嗎? 以上是張同學 <內線交易> 研究. 黃同學 <行賄外國公務員> 是另一篇, 期刊共同掛名, 學生第一指導教授第二. 這才是世界常態, 葉丙成 “二人世界” 也許只針對這點? 碩論83%相同也無妨. 更突顯張同學 <內線交易> 林志潔單獨掛名, 僅致謝學生不合理. 如果張同學貢獻較黃同學少, 林志潔第一兼通訊作者, 張掛第二都還行. 以下推測: 十之八九, 張同學是主執筆者, 林志潔指導, 至於期刊文章為何僅致謝, 不像黃同學掛第一作者教授也沒損失? 也許教授貢獻較多張貢獻較少 (51% < 83%), 也許關鍵段落寫的不好教授大改, 也許月旦法學比交大法學評論較好/較差/較嚴, 都有可能, 嚴格來說不對但不算太過份吧. 台灣這麼做的相信不只她一個; 便宜行事而己. 林說教授升等遠比碩論嚴格, 也表示碩論坦白說沒那麼重要,沒事大家都 不想管, 至少美國理工科已不鼓勵碩論了 (進業界看作業專題, 走學術投會議海報). 問題是學界倫理嚴格, 林志潔只好堅稱<內線交易>那篇是唯一作者, 我覺得就是這點有問題. 但不能道歉, 選舉在即一般人不懂, 直接當抄襲. 交大學倫會按規定, 應該會提出糾正, 估計只怪碩論指導不周吧. 邱顯智提到共同掛名的五篇可能都沒問題, 但單獨掛名兩篇可能都有問題. 之前打蔣偉寧的標準, 背景和相關文獻多個段落相同, 一篇就算自我抄襲, 這就不知林志潔如何. 林志潔和小智不同, 北一>台大法律>杜克博士>交大特聘 本非政界是要在學界吃飯的, 故推測不是真的抄襲, 只是覺得張同學致謝就夠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0.231.182.42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1907310.A.CA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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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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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8:14, 5月前 , 2F
我相信林是不會做出抄襲這種事,也許是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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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學界慣例,只是在選舉時被拿出來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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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8:17, 5月前 , 4F
一魚兩吃的現象該浮上檯面檢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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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做? 可以的話, 該怎麼做? 最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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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8:18, 5月前 , 6F
能訂出規範 不然總有偷雞摸狗之輩 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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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英文又多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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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8:31, 5月前 , 8F
學界可沒有這種慣例 當然你要說私下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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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的人肯定不少 但陽明交大好歹是好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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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搞是不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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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8:34, 5月前 , 11F
很多學者已開罵 顯然這不是學界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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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想一魚兩吃偷吃步被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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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一直洗耶,很多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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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就一種默契,只是選舉被拿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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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說慣例啦,就是一種長久以來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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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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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沒牽扯到利益時就沒人去深究,現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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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選舉對手還不連祖宗十八代都挖出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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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怪就怪那個先開打論文的吧,我是覺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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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還在打論文實在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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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聲量的人當然要抓一個下來當墊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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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平常兩個人沒交集怎麼突然像是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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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父母一樣狂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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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溺死了是不是抓到什麼就猛抱著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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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管是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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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多學者都說那是林他們的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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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我們不同,就可以知道誰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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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本來就有標準,並不會因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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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而變嚴,若把這個問題選舉化,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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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其心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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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倒是林為了選舉把其他人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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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那麼多學者出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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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我是覺得就直接安排調查就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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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到底有還是沒有這樣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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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至於你說的很多學者,這個很多我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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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至少要打5折,如果你是拿第二篇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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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講的話,有的甚至你說他是側翼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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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也在名單內看到熟悉的人,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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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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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9:54, 5月前 , 41F
知道內情的就覺得很精采,一堆人還在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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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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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這很多學者是不是側翼, 學界標準我已經解釋了, 確實有問題. 你不同意的話可以指出哪裡不對. 調查120天選舉都結束了. 我覺得這麼做的不只她一個就是 ※ 編輯: twowoods (99.7.198.247 美國), 12/07/2023 11: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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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不同意啊,沒看到我說這個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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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調查,結果出來怎樣就是怎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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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2:44, 4月前 , 45F
不需要急著扣帽子,而我知道其中的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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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說很多人都是霧裡看花,這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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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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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意的是這裡面鬥爭的部分,他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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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或違反學術倫理,我哪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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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說你解釋了,SO? 黨說怎樣就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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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解釋了就證明這件事情定論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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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2:48, 4月前 , 52F
不然你去定論賴功德的家到底是不是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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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2:49, 4月前 , 53F
你說是,黨說不是,誰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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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6:03, 4月前 , 54F
台灣當然有人這樣做啊 野雞大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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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7:40, 4月前 , 55F
她的說法是並非51% 其中多數是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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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7:41, 4月前 , 56F
例 本來就會全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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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7:42, 4月前 , 57F
扣除判例為7%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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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7:43, 4月前 , 58F
不過要嚴格來審 有些人也會覺得文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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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7:44, 4月前 , 59F
同連1%都不行 有些人會覺得不到1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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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7:45, 4月前 , 60F
算不當引用 放到學倫會感覺就是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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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6:29, 4月前 , 61F
3樓不要硬掰招黑好嘛,法律界才沒有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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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6:29, 4月前 , 62F
種奇怪的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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