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毒駕撞死警察 彰化首件國民法官案判被告8年6月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宅臭肥禿網軍)時間6月前 (2023/11/24 08:17), 編輯推噓3(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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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中央社 2.記者署名:中央社記者蕭博陽 3.完整新聞標題:毒駕撞死警察 彰化首件國民法官案判被告8年6月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23日電)彰化縣警局警員高偉倫今年遭男子吳柏翰「毒駕」撞 死,這起案件成為彰化首件國民法官案,國民法官法庭根據被告自白、證據資料等,今天 判吳柏翰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可上訴。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快官派出所警員高偉倫今年初結束勤務騎機車返回租屋處,路口停 等紅燈遭37歲男子吳柏翰「毒駕」撞死,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 ,起訴後成為彰化縣首件國民法官案件,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判吳男有期徒刑8年6月。 彰化地方法院發布新聞稿表示,11月13日進行選任程序,由86名候選國民法官選出6名國 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審判長周淡怡庭長、受命法官陳德池、陪席法官 胡佩芬共同審判,20日至22日進行審理程序,今天上午進行評議程序,下午宣判。 彰化地院指出,被告吳柏翰民國112年1月22日下午駕車停在停車格,在車內施用甲基安非 他命,處於毒品藥性作用階段而不能安全駕駛狀態下,仍基於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 交通工具而駕駛犯意,於隔天上午駕車以時速約122公里闖紅燈撞擊被害人高偉倫。 彰化地院指出,量刑因子包含被告吳柏翰審理時坦承犯行,在偵查中也承認施用毒品、違 規駕車造成被害人死亡,只有對因果關係有爭執,難以認定犯後態度不佳;被告並未賠償 ;肇事後有察看被害人,並未離開現場,仍有基本良知;被害人家屬承受非常大傷痛,國 民法官法庭充分感受家屬悲痛心情。 彰化地院表示,這次國民法官選任男女比例為4比6,年齡介於30歲及55歲、分布平均,足 以代表不同世代聲音,職業也相當多元,有護理人員、製造業、行政人員、健身房業務、 公職人員等,可反映不同背景判斷觀點與多元價值,符合國民法官法立法目的。(編輯: 謝雅竹)1121123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11230318.aspx 6.備註: 感覺國民法官真的是不錯的制度 能"部分"反映民情 至於還嫌判太少的 要去看起訴的罪名跟上限 不是爽判多久就多久 整體該給予肯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44.2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0785071.A.78A.html

11/24 08:18, 6月前 , 1F
怎摸沒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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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19, 6月前 , 2F
一審8年?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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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19, 6月前 , 3F
然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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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0, 6月前 , 4F
好久哦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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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0, 6月前 , 5F
國民法官真的是脫褲子放屁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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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0, 6月前 , 6F
不管啦,我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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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1, 6月前 , 7F
都偏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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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1, 6月前 , 8F
撞死警察只判8年,還是一審, 賤民可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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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1, 6月前 , 9F
用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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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1, 6月前 , 10F
雞肋國法..沒屁用,跟同婚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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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3, 6月前 , 11F
關久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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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4, 6月前 , 12F
應於判死刑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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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7, 6月前 , 13F
強姦小男童17年 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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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8, 6月前 , 14F

11/24 08:28, 6月前 , 15F

11/24 08:28, 6月前 , 16F

11/24 08:29, 6月前 , 17F
國民法官看似有許多優點,但我覺得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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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9, 6月前 , 18F
際則是鞏固民調,像這種判決 放在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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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9, 6月前 , 20F
前 多少民眾會對政府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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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9, 6月前 , 21F
大概比平均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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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9, 6月前 , 22F
吸毒喝酒無行為能力 減刑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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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9, 6月前 , 23F
現在還是對政府不滿啊,你看看上面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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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0, 6月前 , 24F
減刑好幫手?你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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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1, 6月前 , 25F
過失致死5年以下,通常2年左右。減刑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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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1, 6月前 , 26F
到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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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2, 6月前 , 27F
判的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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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2, 6月前 , 28F
要車禍殺人,一定不能喝酒或毒駕,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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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2, 6月前 , 29F
車直接撞才能用過失致死罪判,才能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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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2, 6月前 , 30F
免被國民法官判,才能關不到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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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3, 6月前 , 31F
鬼島意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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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4, 6月前 , 32F
真的是謝謝各位法官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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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4, 6月前 , 33F
公共危險致死不是過失致死捏?就你這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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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4, 6月前 , 34F
律常識還要情勒人去當國民法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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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4, 6月前 , 35F
真的不要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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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5, 6月前 , 36F
還有一堆職業管制不能當,你以為每個人都
11/24 08:45, 36F

11/24 08:45, 6月前 , 37F
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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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7, 6月前 , 38F
而且曾有法院見解,酒駕狂飆(公共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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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7, 6月前 , 39F
公共危險)是不確定殺人故意,沒用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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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7, 6月前 , 40F
都算輕判了,還在吵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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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06, 6月前 , 41F
可惜多數法匠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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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15, 6月前 , 42F
猜猜看換臉要關多久
11/24 09:15, 42F

11/24 10:42, 6月前 , 43F
這罪就只能3~10年 所以8年算重了啦
11/24 10:42, 43F
文章代碼(AID): #1bN-klUA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