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幫友討40萬債!惡男逼聽54小時佛經後把人活活打死 遭法院判刑
這樣是不是告訴我們 殺人只要不是往死裡打
打個好幾小時 不小心打死了
就算是傷害致死 判6年就好
不過罪最輕的 應該還是開車撞死
過失致死頂多2年 而且很高機會緩刑
不過要怎樣"製造"過失 就是學問了
不曉得如果受害者是法官的家人 法官會不會判比較重?
還是一樣會怪同行 司法不公?
※ 引述《chunchie (阿奇)》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陳韻如
: 3.完整新聞標題:
: 幫友討40萬債!惡男逼聽54小時佛經後把人活活打死 遭法院判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中盧姓男子與人有債務糾紛,竟遭到對方的鄒姓友人擄走,並逼聽佛經54小時,最後活活
: 毆打凌虐致死,最後塞進後車廂載到醫院。法院審理後,依傷害致死、私行拘禁判鄒男7年
: 徒刑,但他不服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他犯的2罪應從一重罪論處,因此撤銷
: 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6年1月。全案可上訴。
: 根據判決,盧男與鄒男的友人有40多萬的債務糾紛,鄒男為了替好友討回債務,於2022年6
: 月間找來陳、林、許等人一同將盧男擄走,並用眼罩矇住盧男雙眼,嘴巴也以膠帶纏繞,之
: 後又將人帶到南投水里一處倉庫內拘禁,並且以棍棒毆打凌虐,直到發現他失去生命跡象,
: 才連忙把人塞到後車廂內帶往醫院搶救,但盧男最終仍因傷重宣告不治。
: 法官審酌,鄒男過去就有以類似手段討債,殘害被害人,過程中甚至逼迫被害人戴耳機聽佛
: 經,時間長達54小時。法官認為,他手段殘忍應判重刑,但又考量他在送盧男到醫院的過程
: 中有報警自首,並且與盧男家屬達成和解,最終依傷害致死罪、私行拘禁二罪各判處6年8月
: 、4月徒刑;其餘共犯則判5年9月至2月不等徒刑。
: 不過,鄒男與陳男等人不服提出上訴,認為私刑拘禁與傷害致死是基於一個犯意,為想像競
: 合犯,應該從一重處,認為原判決就兩罪分論併罰,有所不當,因此請求輕判。
: 對此,二審法官認為,鄒男等三人犯傷害致死、私行拘禁具想像競合,應從重依傷害致死論
: 處,因此認定一審論罪有所違誤。不過,儘管二罪想像競合從一重罪論處,但鄒男等人手段
: 兇殘,甚至還將盧男塞到後車廂載往醫院,這行為不宜大幅減刑,因此撤銷改依傷害致死罪
: 判鄒、陳、林男,各判6年1月、5年8月、5年8月徒刑。
: 5.完整新聞連結: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111/2620828.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55.144.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9702617.A.619.html
推
11/11 19:38,
6月前
, 1F
11/11 19:38, 1F
推
11/11 19:39,
6月前
, 2F
11/11 19:39, 2F
推
11/11 19:39,
6月前
, 3F
11/11 19:39, 3F
→
11/11 19:39,
6月前
, 4F
11/11 19:39, 4F
推
11/11 19:41,
6月前
, 5F
11/11 19:41, 5F
推
11/11 19:42,
6月前
, 6F
11/11 19:42, 6F
→
11/11 19:46,
6月前
, 7F
11/11 19:46, 7F
→
11/11 19:46,
6月前
, 8F
11/11 19:46, 8F
→
11/11 20:00,
6月前
, 9F
11/11 20:00, 9F
→
11/11 20:06,
6月前
, 10F
11/11 20:06, 10F
→
11/11 20:19,
6月前
, 11F
11/11 20:19, 11F
→
11/11 21:00,
6月前
, 12F
11/11 21:00,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