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
先不講憲法,一個簡單的法律觀念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不過是相對的觀念,例:土地法相對於民法是特別法,但與平均地權條例相比,土地法是普通法。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基本上就是特別法,陸委會硬要把國籍法、公務人務任用法扯進來。假設其他法律可以適用大陸地區人民是否能擔任台灣地區的公職人員,那何必大費周張把‘未在台灣地區設籍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這項限制放在這個條例裏面。
再者,就算陸委會有權解釋相關法令,法院判決基本上是可以不用理行政機關的解釋。建議柯文哲把徐春鶯放在不分區婦女保障名額第1順位,如果法院判決當選無效或徐春鶯放棄黨籍,民眾黨還是可以依婦女候選名單順位依序遞補,沒有損失。
對了,上面講的國考公民還有法緖都有出過相關考題,考生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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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名譽理事長徐春鶯因其陸配背景,及可能被列入民眾黨不分區立委?
: 單,所涉及的參政權及國籍問題引發討論。先就陸配參選與擔任公職而言,陸委會今天(
: 日)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陸配設籍滿10年後即可登記參選。
: 至於參選活動及當選後任職的資格條件等,因兩岸條例沒有相關規定,所以必須與所有?
: 人一樣,適用選舉罷免法、國籍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他相關法令。
: 國籍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
: 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陸委會指出,不論其本籍為中華民國?
: 或原籍為外國、中國大陸,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而有雙重國籍者,要擔任公職時都應依? : 放棄他國國籍。
: 接下來就涉及「戶籍」跟「國籍」問題,兩岸條例基於兩岸關係特殊性,因此沒有處理?
: 國籍」等憲政層次或兩岸定位等議題,所以原籍中國者若想取得台灣人民身分,兩岸條?
: 僅要求其註銷大陸戶口登記。
: 但陸委會強調,根據中共法律規定,註銷在大陸的戶口登記,並非喪失國籍;「戶籍」?
: 「國籍」是不同法律概念,外界不應刻意將這兩個概念混淆或置換。
: 換句話說,在台灣容忍雙重國籍情況下,原籍中國人士放棄大陸戶籍後,取得中華民國?
: 分證、在台設籍滿10年後可以登記參選,不過,當選的話則必須放棄中國國籍,可是問?
: 來了,中國政府會同意其國民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讓你改擁有「中華民國國?
: 」嗎?
: 陸委會表示,只要我國國民事實上曾具備他國國籍,當事人就有依法放棄義務,至於該?
: 是否允許此人放棄及應如何申請,就要看各該國法令的規定,我政府無法置喙。
: 此外,徐春鶯日前在記者會上指新住民被排斥或歧視,陸委會表示,政府長期以來積極?
: 助新住民融入台灣社會,不樂見少數人妄稱「中國大陸配偶在台灣沒有真正被認同」,?
: 選舉挑動族群議題,在台灣社會進行族群分化,這樣的企圖絕不會受到台灣社會及新住?
: 朋友的認同,政府要對此提出嚴正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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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相不承認 根本沒有雙國籍問題 要怎麼放棄?
: 陸委會你本身存在就沒有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成外國阿 那陸委會基本也可以廢了
: 外交部才是處理國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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