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本刑3年才能調通聯不符實務法務部提案刪除

看板Gossiping作者 (╭▓╮╰▓╯╭▓╮)時間6月前 (2023/10/12 08:35), 編輯推噓2(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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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本刑3年才能調通聯不符實務 法務部提案刪除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審查法務部及所屬機關預算,法 務部提出的業務報告指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規定,本刑3年以上才能調取 通聯,不符犯罪偵查實務所需,提案刪除,並增訂流量紀錄(Netflow Log)相關規定, 課予業者保存義務,現於行政院審查中。 法務部指出,近年來國內發生數起重大資安事件,例如:第一銀行自動提款機盜領案、券 商集體遭攻擊勒索案、大型企業或國家重要產業遭受勒索軟體攻擊、民眾個資遭洩而導致 詐騙案件、網路散布深偽或性私密影片案件,如電信事業及設置公眾電信網路者,有留存 相關網路連線的流量紀錄(Netflow Log),偵查機關就可藉由分析行為人的數位足跡, 溯源、追查攻擊者身分、手法、受害者被害情況及規模,發現或預測可能的受害者以提早 防範。 為增加執法機關打擊網路犯罪能量,法務部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增訂調取「網路流量紀錄」條款,課予業者保存紀錄的義務;另刪除第11條之1「調取 票需最重3年以上刑度的限制」,並增加「妨害電腦使用」及「廢棄物清理法」罪章為檢 察官得職權調取的適用罪名;而目前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需要由檢察官向法官聲請 ,法務部也提案改為檢察官許可,毋庸法官保留,以符合實務需求。 至於法務部推動已久的增訂餽贈罪及影響力交易罪,已擬具刑法瀆職罪章修正草案,陳報 行政院審查,增訂第121條之1不法餽贈罪及第123條之1影響力交易罪(即不法關說罪), 行政院為此召開6次審查會議。 何謂影響力交易罪?法務部說明,依修正草案未來具有影響力的公務員,或不具公務員身 分但對於公務員有影響力之人,如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正利益,而濫用影響力對於公務機 關之人員進行關說者,將可依規定處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454795 6.備註:除了刪掉3年重罪限制之外,方式也不限於只查ip了,直接從netflow去抓人,甚至 連法官保留都要拿掉,你各位要小心了,歹路毋通行。 -- ╒══╛ Bi gijia gao lon e'hiowgong Taiyi. Wa mo howciao! 每隻狗都會說台語 沒騙你! Naci li mon yi, "Baibai ai tswun bi cia ciao?" \▲ 如果你問牠," 拜拜要記得準備什麼? ▲/ " Won~Won ", yi e anegai. ══════╗ " 旺~旺 ", 他會這麼回答你 φe12401421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43.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7070953.A.D3E.html

10/12 08:36, 6月前 , 1F
來了 要解套了
10/12 08:36, 1F

10/12 08:37, 6月前 , 2F
A_A來了來了 你各位發言小心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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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37, 6月前 , 3F
以後你各位公然侮辱党 你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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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37, 6月前 , 4F
全面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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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37, 6月前 , 5F
不能嘴砲了 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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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38, 6月前 , 6F
很共產 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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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38, 6月前 , 7F
笑死 一堆本刑不到三年的早就在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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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0, 6月前 , 8F
內奸綠共從不讓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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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0, 6月前 , 9F
綠蛋網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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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0, 6月前 , 10F
民進党找到理由要實施中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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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0, 6月前 , 11F
公然侮辱罪除罪化就好,以後都改告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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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1, 6月前 , 12F
好恐怖,居然為了實務偵查需要,要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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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1, 6月前 , 13F
以上的規定拿掉,而不是朝重大犯罪刑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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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1, 6月前 , 14F
正,現在是綠色恐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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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1, 6月前 , 15F
全民監控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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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3, 6月前 , 16F
還改由檢察官許可,太恐怖了,民進黨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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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3, 6月前 , 17F
那你怎麼不把那些調成本刑三年加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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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3, 6月前 , 18F
人權倒退,嚴重侵害人權的作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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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3, 6月前 , 19F
我就說黨不會違法,因為他會直接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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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4, 6月前 , 20F
要監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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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4, 6月前 , 21F
以後監聽檢察官同意就行了,不用法官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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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4, 6月前 , 22F
意 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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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4, 6月前 , 23F
推備註 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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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5, 6月前 , 24F
10/12 08:45, 24F

10/12 08:45, 6月前 , 25F
塔綠斑:你沒犯罪你再怕什麼檢警調通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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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5, 6月前 , 26F
妨害電腦使用。你各位再罵黨啊
10/12 08:45, 26F

10/12 08:47, 6月前 , 27F
檢察官擴權囉,好怕怕
10/12 08:47, 27F

10/12 08:47, 6月前 , 28F
不把部分犯罪加重,找理由監控
10/12 08:47, 28F

10/12 08:49, 6月前 , 29F
幫高調...
10/12 08:49, 29F

10/12 08:50, 6月前 , 30F
輪替後人家用你修的這弄你DPP 到時就別哭
10/12 08:50, 30F

10/12 08:51, 6月前 , 31F
如果查到民進黨網軍就會喊政治迫害了
10/12 08:51, 31F

10/12 08:52, 6月前 , 32F
可怕
10/12 08:52, 32F

10/12 08:54, 6月前 , 33F
快選舉才改 好棒
10/12 08:54, 33F

10/12 09:03, 6月前 , 34F
提高刑責到三年以上不就解決
10/12 09:03, 34F

10/12 09:05, 6月前 , 35F
偏要往最侵害人權的方向改
10/12 09:05, 35F

10/12 09:12, 6月前 , 36F
不是應該要提高刑法才對嗎?
10/12 09:12, 36F

10/12 09:45, 6月前 , 37F
好扯,現在就是抓小罪放黑道就是了
10/12 09:45, 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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