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林秉樞哭哭!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

看板Gossiping作者 (19號)時間7月前 (2023/10/06 11:52),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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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靠! 聽說丙叔有一招掀被子很厲害 之前有一個路權貪污的就被掀到受不鳥 就招惹 這算特殊能力嗎? 另外五樓你的特殊能力是什麼? ※ 引述《ihcc (超級賭爛紅貴賓)》之銘言: : 快訊/林秉樞哭哭!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 今入監服刑2年2個月+17天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006/2597458.htm?from=ettoday_app : 記者陳以昇、莊智勝/台北報導 :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2021年遭到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法院二審判林男2年10個月有期徒刑確定 : ,由於先前已羈押227天,林男至少再服刑14天就能恢復自由;不過林秉樞之前恐嚇前女友 : 被判刑拘役40日、緩刑2年,接著對高嘉瑜施暴,因此緩刑被撤銷,新北地檢署通知林男今( : 6日)日報到,檢方不同意林秉樞易科罰金,確定要執行2年2個月再加17天。 : 對此,林秉樞委任律師陳頂新稍早受訪,表示對於這樣的結果不論是林秉樞、還是他個人都 : 難以接受。陳頂新指出,判決大致理由提到,林秉樞先前有類案,且犯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 : 解、造成司法資源耗費等之類的理由。 : 陳頂新澄清,在和解部分,案發後就已向被害人表達歉意,並提出和解金要談,「我們尊重 : 被害人選擇,但林秉樞已經釋出誠意、善意,最終不能和解的責任不能歸咎於他。」而遭批 : 評耗費司法資源一事,陳頂新則回應「我個人無法接受」,認為司法資源有審級制度,在法 : 律下提起上訴這很正常,「我們是在正規程序下行使身為國民的司法權利而已,最終也沒上 : 訴到三審,接受二審的結果,怎麼會說我們耗費司法資源?」 : 陳頂新認為,本案沒有上訴三審,被害人也沒有要求檢方上訴,某種程度上來說,雙方都認 : 同二審法官判決「2年2月、得易科罰金」的結果,「既然法院願意給林秉樞機會,當然也希 : 望檢察官從善如流,但還是尊重檢察官,最終是否易科罰金,這是檢察官的權限,我們沒有 : 問題,但我們認為在理由上,可能有些點不是那麼有說服力,這部分只能表示非常遺憾。」 : 此外,陳頂新也幫林秉樞澄清,表示近期媒體輿論對林有些指摘,包括他的交友軟體帳號、 : 以及與舍友不合等報導,「諸多部分與事實不符,這案件我們一直謹守分際,與法院也有默 : 契,盡量低調不受訪,但不澄清不代表外界輿論內容是事實,林秉樞已經社會性死亡,對比 : 他犯下的過錯,這個處罰是否過重,大家可以一起思考。」 : 陳頂新表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曾說「所有的家暴犯中,被羈押那麼久的只有林秉樞。」陳 : 頂新強調,不管被害人身分地位,行為人在法律上應該要受到公平處置,這是法律的公平性 : ,不該因被害人身分不同而讓刑度有所改變,「林秉樞接受易科罰金的結果,但不能易科, : 絕對無法接受。」 : 林秉樞今(6日)前往新北地檢署報到,二審判刑2年2月、得易科罰金,但檢察官不准易科, : 要求林秉樞入監服刑,扣除先前羈押的227天,林秉樞還須執行1年7月。 -- 「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 他者言論是天堂或地獄,都在人當下吐納一念之間。 願所有因他者言論所苦者,萌生一念之明,離苦得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03.2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6564375.A.F5D.html

10/06 11:55, 7月前 , 1F
關到現在再入監 等選完差不多假釋了啦
10/06 11:55, 1F

10/06 12:18, 7月前 , 2F
選前怕爆,先關再說
10/06 12:18, 2F

10/06 15:41, 7月前 , 3F

10/06 15:41, 7月前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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