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結婚前男方房子 女方離婚後可以要?

看板Gossiping作者 (1020)時間8月前 (2023/09/08 14:35),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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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民法第1030-1條規定,婚前財產不列入分配範圍,所以太太主張先生之婚前房地要納 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並無法律上依據。 不過,如果先生若是用婚後賺得的錢去繳納婚前房屋貸款的話,所繳納的貸款額度,如果 先生沒有另外補償太太(例如:從婚前財產拿出等額來補或以其他受贈與所得財產來補) ,那麼此額度將被認定為現存的婚後財產,要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另外有關房屋增值的部分,依現在的法律,也無法列為分配的範圍,目前法律有規定的是 民法第1017條第2項,婚前財產在婚姻關係中所生的孳息(通常是利息、租金)會被認為 是婚後財產,而應該納入剩餘財產分配。 舉例來說,房子從一千萬變成四千萬,房屋所增值的三千萬並非孳息,所以不在剩餘財產 分配之範圍。 而婚前存款一千萬,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兩百萬利息,則就該兩百萬利息應該納入剩餘 財產分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127.1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4154901.A.66D.html

09/08 14:37, 8月前 , 1F
難怪男人現在都不結婚
09/08 14:37, 1F

09/08 14:38, 8月前 , 2F
現代女性家事分擔比例都不用舉證就能分很奇
09/08 14:38, 2F

09/08 14:38, 8月前 , 3F
怪吧 本來是想保障無資力的家管
09/08 14:38, 3F

09/08 14:38, 8月前 , 4F
現在誰在家管
09/08 14:38, 4F

09/08 14:48, 8月前 , 5F
可是女性工作自己養自己,男人一樣在那
09/08 14:48, 5F

09/08 14:48, 8月前 , 6F
邊噴
09/08 14:48, 6F
文章代碼(AID): #1a-i2LPj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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