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致死案下午宣判 家屬獲被害人補償金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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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長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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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死案下午宣判 家屬獲被害人補償金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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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男子去年酒駕造成1人死亡遭訴,成為台北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件,將於下午宣
判。台北地檢署將核發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給被害人家屬,未來將向李男提告追討。
23歲李男去年酒駕競速,在台北市忠孝東路車行地下道發生車禍,造成1人死亡。台北地
檢署今年3月間依酒駕致死罪起訴李男,成為台北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案件
經過2天審判,預計下午1時30分宣判。
本案被害人王姓男子身故後遺留年幼的女兒,家屬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向台北
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北檢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認為,李男酒駕肇事犯行,造成王男幼女驟失至親、天倫
夢碎,決定補償精神慰撫金、遺屬補償金共計新台幣73萬餘元,本案為國民法官案件犯罪
被害人補償首例。
北檢將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向法院提起返還犯罪被害補償金訴訟,要求李男返
還這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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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要做哪些事?
審理:與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全程參與審判程序。
詢問:可以補充訊問或詢問被告、被害人、證人、鑑定人。
定罪:與法官共同決定有沒有罪、應判何罪。
量刑:與法官共同決定有罪時的刑度輕重。
參見:https://social.judicial.gov.tw/CJlanding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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