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2歲少女主動問「要不要露奶照」21歲男沒拒絕!這下慘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skyoun)時間9月前 (2023/07/27 13:54), 9月前編輯推噓0(2230)
留言34則, 13人參與, 9月前最新討論串3/8 (看更多)
※ 引述《ha3810996 (微八嘎囧)》之銘言: : 12歲少女主動問「要不要露奶照」 21歲男沒拒絕!這下慘了 : 壹蘋 :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雲林21歲吳姓男子在家幫忙務農,閒來無事透過交友軟體WE P : LAY撩妹,認識一名12歲女生,聊沒多久,少女傳訊問他:「要不要我給你看照片。」、 : 「有露奶的照片。」吳男回稱:「想誘惑我唷。」隨即真的收到少女奶照,但沒想到她後 : 來告訴媽媽有網友勾引她傳裸照,媽媽氣炸提告,檢方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少 : 年製造猥褻電子訊號罪起訴吳男,法官認為吳男被動接收不算引誘,但他沒拒絕仍觸犯同 : 法的製造少年性影像罪,將他判刑8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提供60小時義務勞 : 務。 (恕刪)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 ..... 2.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 製造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依此案例,網路交友請務必先問對方年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221.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0437293.A.531.html

07/27 13:55, 9月前 , 1F
第一桶金
07/27 13:55, 1F

07/27 13:56, 9月前 , 2F
這男的就知這女的12歲啊,號稱2人交往
07/27 13:56, 2F

07/27 13:56, 9月前 , 3F
噁男死全家 吸厚 法官大人英明
07/27 13:56, 3F

07/27 13:56, 9月前 , 4F
結果誰知女的傳來1張奶圖+直接告
07/27 13:56, 4F
看到未滿18歲的,請拒絕看照片呀! 約出來見面的問題反而小一些

07/27 13:56, 9月前 , 5F
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
07/27 13:56, 5F

07/27 13:57, 9月前 , 6F
但這案例完全是女方自己想拍自己想傳
07/27 13:57, 6F
男生要懂得保護自己 ※ 編輯: skyoun (114.33.221.204 臺灣), 07/27/2023 13:58:55

07/27 14:01, 9月前 , 7F
女兒這麼小就知道 父母會教
07/27 14:01, 7F

07/27 14:02, 9月前 , 8F
所以沒事去惹未滿16的根本就是這個下場
07/27 14:02, 8F

07/27 14:05, 9月前 , 9F
傳照片跟拍攝製造影片是不一樣的欸
07/27 14:05, 9F

07/27 14:06, 9月前 , 10F
國文閱讀理解不及格?
07/27 14:06, 10F

07/27 14:06, 9月前 , 11F
你引也引錯條了吧 照片又不是他指使的
07/27 14:06, 11F

07/27 14:09, 9月前 , 12F
To:A大,「影像」包含照片、影片
07/27 14:09, 12F

07/27 14:09, 9月前 , 13F
To:H大,小魯找不到其他更接近的條文
07/27 14:09, 13F

07/27 14:10, 9月前 , 14F
完了 A大 這可能要從國小高年級開始複習
07/27 14:10, 14F

07/27 14:10, 9月前 , 15F
重點是傳播跟拍攝製造是不一樣的
07/27 14:10, 15F

07/27 14:11, 9月前 , 16F
要判也只能判39條
07/27 14:11, 16F

07/27 14:12, 9月前 , 17F
無正當理由持有性影像
07/27 14:12, 17F

07/27 14:12, 9月前 , 18F
判刑是用「製造少年性影像罪」,不怪嗎?
07/27 14:12, 18F

07/27 14:13, 9月前 , 19F
若是「無正當理由持有性影像」正常多了
07/27 14:13, 19F

07/27 14:13, 9月前 , 20F
所以我也看不懂,可能我是法盲
07/27 14:13, 20F

07/27 14:14, 9月前 , 21F
不然就是記者搞錯
07/27 14:14, 21F

07/27 14:15, 9月前 , 22F
總不可能法官搞錯吧,不過這也難說
07/27 14:15, 22F

07/27 14:23, 9月前 , 23F
引起性慾到底要怎麼客觀有人知道嗎
07/27 14:23, 23F

07/27 14:23, 9月前 , 24F
一看到就集體射精軟腳?
07/27 14:23, 24F

07/27 14:29, 9月前 , 25F
現在法官是引誘不成立直接把製造算你頭上
07/27 14:29, 25F

07/27 14:31, 9月前 , 26F
就是個智障到不行的女權法條
07/27 14:31, 26F

07/27 14:34, 9月前 , 27F
再上訴打無飯意吧 沒拒絕不能等同於認同啊
07/27 14:34, 27F

07/27 14:35, 9月前 , 28F
無犯意
07/27 14:35, 28F

07/27 14:36, 9月前 , 29F
難不成女生沒有明白拒絕就可以硬上嗎??
07/27 14:36, 29F

07/27 14:37, 9月前 , 30F
女生是弱勢方你這個比喻就有點不洽當了
07/27 14:37, 30F

07/27 14:42, 9月前 , 31F
女生為什麼是弱勢方? 你是不是歧視
07/27 14:42, 31F

07/27 14:48, 9月前 , 32F
看來並沒有構成要件該當耶
07/27 14:48, 32F

07/27 14:49, 9月前 , 33F
照前面有人說的 要判也是"持有"
07/27 14:49, 33F

07/27 15:12, 9月前 , 34F
法官根本不該下簡易判決
07/27 15:12, 34F
文章代碼(AID): #1amWQjKn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8 篇):
文章代碼(AID): #1amWQjKn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