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高雄市社會局死不認錯的八卦??
※ 引述《ai16 (sniper)》之銘言:
: 就是那個刺青師傅女兒死亡案件阿,明明現在法院對保姆裁定不起訴
: 高雄市社會局還是吃人夠夠,不還給保姆證照資格
: 還死不要臉咬定就是保姆沒照顧好,讓小孩跌倒的
: 試問這樣的標準是不是只要有發生跌倒幼兒機構都要關閉廢照呢??
: 針對蔡姓保母獲不起訴處份,盼能恢復執照的部分,社會局強調,當時做出的裁定是有
所
: 依據,孩子在保母家跌倒撞地是事實,在照顧上確實有疏失,因此當時才會做出廢照的
行
: 政處分,目前社會局傾向維持當時做出的處份。
: 當初高雄市社會局還假惺惺代刺青師傅獨立對保姆提出虐童告訴呢。。。。
其實這個也不用意外,這個只是公家機關的標準sop流程,絕對不可能直接承認錯誤的。
我講一句難聽的,現在直接承認有疏失犯錯,那等於直接宣布要國賠給這個保母了,
畢竟這段時間因為被撤照所影響的收入跟個人名譽損傷,要申請國賠絕對可以。
所以社會局一定就是即使知道自己有錯誤,也打死不能認,讓保母去走法律程序先告市政
府,然後就算保母官司打贏,判決社會局應該恢復執照,以台灣官司進行的速度,那也是
很久之後的事情了,然後國賠又是另一部分的事情,保母等於要先告贏市府恢復執照,才
有資格申請下一步國賠,這個不拖個一兩年哪會結案,到時候誰還會關心這個案子。
只能說台灣社會真的很可悲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3.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0352248.A.AD8.html
推
07/26 14:18,
10月前
, 1F
07/26 14:18, 1F
→
07/26 14:18,
10月前
, 2F
07/26 14:18, 2F
→
07/26 14:18,
10月前
, 3F
07/26 14:18,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