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遇詐騙報警給錯資料 無辜男帳戶被
這件事情,有問題的是法律不是個案。
因為阻絕詐騙金流要搶時間,
台灣只要派出所報案,警察一送165,帳號一天就凍了,這其實沒什麼問題。
但是即便立即發現誤會一場,不好意思,要解封必須走完整個流程,一定要到檢察官偵查庭
不起訴才能解封,動輒半年以上。
今年一月撈一個緬甸苗瓦底興華園區豬仔,撈出來的時候請我幫他轉USDT換成泰銖當路費,
金額不大就幫忙了。結果他這條錢是用騙其他豬仔媽媽的方式轉進來,人家報案第一個鎖我
帳號。
提告家屬的小孩也是我的個案,趕忙請人家母親跑去做補充說明解釋實屬誤會都沒用。
然後案件就從 草屯分局-中和分局-現在到了地檢署,可是半年過去到現在連分案檢察官是誰
都還不知道,有的拖。
每個警官都很客氣表示理解,等偵查庭即可,肯定沒事。
但是錢完全鎖住,信用大爆炸,到底關我屁事?
這輩子沒這麼慘過。
我現在在中緬邊境口岸準備接十幾個果敢老街出來的台灣豬仔。
這兩天老街打仗口岸關閉過不來,個案哭哭說出園區後一天天住酒店快沒錢吃飯了。
我都沒跟他說我身上剩8塊錢人民幣,每天靠飯店早餐一頓撐一天撐著把事情忙完就要直接去
苗瓦底KK園區環亞園區亞太園區當面談判賭命。
事情這麼多,我要是留在台灣搬磚生存整個緬甸的豬仔都不要出來了。
政府也不會理你,算你倒霉囉,不覺得這問題很大嗎?
https://i.imgur.com/usMDbGq.jpg

※ 引述《zxc2331189》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陳宏瑞
: 3.完整新聞標題:
: 女遇詐騙報警給錯資料 無辜男帳戶被凍結半年...只能借錢度日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一名余姓女子去年遇到愛情詐騙,被騙走數萬元,她發現不對勁跑到陽明派出所報案
: ,不料慌亂中竟給錯帳戶,結果害嚴姓男子的帳戶莫名其妙被凍結半年,嚴男除了對余女
: 提告外,也告派出所沒查證就凍結他的帳戶,對余女和派出所各求償10萬元和5萬元,法
: 院審理後認為派出所只是依法辦理,因此判嚴男敗訴。
: 判決指出,余姓女子是在去年5月間,被自稱是警察的陳姓男子欺騙感情,她從5月28日起
: ,陸續滙給陳男1000至8800元不等金額,但陳男事後卻人間消失,余女才驚覺是遇到感情
: 詐騙,於是跑到高市警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報案。
: 警方根據余女提供的資料,致電165反詐騙受理平台查詢後,發現余女提供的帳號未曾遭
: 到通報,員警再度向余女確認,余女肯定自己給的資料沒錯,於是員警通報反詐騙平台後
: ,將該帳戶列為警示帳戶。
: 不過,由於余女忙中有錯,竟將另一位精通紫微斗數的嚴男的帳戶號碼給了警方,導致嚴
: 男的帳戶因此遭凍結,長達半年期間無法領款、存款,害他身上沒錢生活,只能向親友借
: 錢過日子,後來嚴男查出是余女告他詐騙,自己無端惹禍,於是反告余女誣告。
: 但檢方偵查後認為,余女事後有到警局澄清自己給錯帳號,並不是故意要陷害嚴男,偵結
: 處分不起訴。
: 嚴男另提民事損害賠償告訴,除了向余女求償10萬元,也向陽明派出所求償5萬元,法院
: 審理後認為,陽明派出所警員是依照余女提供的帳號依法行政,是余女提供錯誤的資訊導
: 致嚴男帳戶被凍結,派出所及員警無過失,因此免賠。
: 余女的部分,法官認為她是遇到詐騙一時心急,事後也向嚴男致歉並立即向警方通報更正
: 帳戶,因此也認定她不是故意或過失舉報嚴男帳號為詐騙帳號,也判余女免賠,全案還可
: 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712/2538515.htm
: 6.備註:
: 厲害了 這樣就能直接凍結你帳號
: 下次看誰不爽拿他帳號報警 直接凍結你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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