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義守教授涉竊營業秘密 北檢拘提未宣讀 法院放人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李隆揆、張宏業
3.完整新聞標題: 義守教授涉竊營業秘密 北檢拘提未宣讀 法院放人
4.完整新聞內文: 義守大學生技學教授楊智惠等人遭控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北檢傳喚楊等
六人,楊不到案,檢調前往拘提,未料執行的調查官未當面宣讀所涉罪名及法律權利,楊聲
請提審,法院認定拘提程序確有瑕疵,當庭放人。
檢調單位表示,此案相關證據皆已扣案,楊有無到案不影響案件偵辦,後續會再傳喚;但調
查官發生如此「低級失誤」,調查局已要求檢討,落實相關教育。
四十六歲楊智惠是義守大學生物科技學系教授,遭控在「三顧」擔任董座時,竊取「細胞層
片培養技術」等營業秘密,帶到新公司「超基因」使用,導致三顧公司技術外流。
據了解,三顧與日本CellSeed Inc二○一七年簽約,首創台日再生醫學合作引進「細胞層片
培養技術」,開發食道及膝蓋軟骨相關產品,主要作用為修復組織損傷與自體組織新生,此
技術是通過獨創「溫度感應性細胞培養皿」,以培養細胞層片為基礎單位, 在沒有支架情況
下,組織重建形成類三D結構,克服組織工程上許多侷限。
檢方日前傳楊智惠等六人,楊未到案,台北市調處九日拘提楊女,楊拒絕夜間訊問,並向法
院聲請提審,主張調查官拘提時未依法當面告知拘提原因、所犯罪名及法律權利。台北地院
審理後認程序有瑕疵,六月十日開庭釋放楊智惠。同案另五名被告訊後分別以五至廿萬元交
保。
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和司法警察執行拘提或逮捕,應當場告知被告或犯嫌原因,訊問被
告應先告知所犯罪名、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意思而陳述、得選任辯護人、得請求調查
有利證據等法律權利。
楊智惠曾因被拍到與北醫前院長邱仲峯共赴宜蘭礁溪泡溫泉,事情曝光後邱請辭院長職務,
當時義守大學表示楊智惠借調兩年,未在校內授課,無關職務調整,私領域部分不便回應。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reurl.cc/4oX1bv
6.備註:這位不就是跟北醫前院長泡溫泉有上過新聞嗎? 所以是前院長的小X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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