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吃案又一樁?女控遭黑道性侵報案變家暴 已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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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佑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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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案又一樁?女控遭黑道性侵報案變家暴 桃園刑大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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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ur.com/3a6WlqF.jpg

有女子遭性侵質疑警方偏袒、吃案,不過桃園市刑大說,案件已經起訴,目前由桃園地院
審理中。(示意圖/達志影像)
有女子投訴自己遭到性侵,報案後警方消極處理、吃案。桃園市刑事警察大隊表示,該案
在2021年11月報案,當時已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案件2022年8月23日依加重強制性交起
訴,目前由桃園地院審理中。
有女子投訴自己被黑道性侵、毆打,報案後警方態度消極,自己報案後離開派出所時,員
警還拍攝其車牌,並說是家暴,警方聲請搜索票準備逮人的前一天,犯嫌自己投案,懷疑
是走漏風聲。
對此警方回應,女子在2021年11月16日由男子陪同就醫,當時沒提到被性侵,當天社工進
行衛政之家暴通報。被害人另於11月20日至部立桃園醫院驗傷,員警接獲通報到場處理,
被害人當下表示疲憊不適合製作筆錄。21日再聯繫被害人,表示正在刑事警察大隊報案中
。有關拍攝車輛部分,員警因被害人不願返所製作筆錄,為避免日後無法聯繫,才拍下車
牌。
另警方受理後隨即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並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並聲請搜索票,執行後全
案於2021年年12月13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移送桃園地檢偵辦,檢方在2022年8月23日起
訴。警方說,依受理性侵害案件流程偵辦無誤,案件由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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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想到之前這則報導
報搶案變「竊案」! 警不滿誤解要報案人道歉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133971
很多時候民眾認為的案子類型跟警方認為的不同
(當然有的時候是警方有「特殊」考量...)
如果民眾有特別要求,可以於筆錄中要求紀錄。
是否交由檢警自己判斷,我覺得見仁見智。
畢竟檢警弄錯法條造成無罪也是很常見
但一般民眾也不是律師,這也頗為難。
--
性重財賄,俗輕仁義,嫁娶無禮,尊卑無次,婦言是用,男位居下。
風俗澆訛。多行詭詐。大抵貪求。父子計利。財多為貴。良賤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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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lamsight (118.165.134.134 臺灣), 06/02/2023 17: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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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