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滿18歲同性結婚不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已刪文
確實
婚姻制度本身就是建立在男女無法互信的基礎上
就是因為沒辦法互信
才需要一個制度來保障
怎樣算婚姻無效
離婚怎麼離
離婚以後財產怎麼分
孩子撫養權歸誰
結婚以後馬上就談離婚
說穿了婚姻就是一個貞操帶
讓你結婚以後多負一些責任而已
不過好處是可以節稅
要謀財害命也可以先結婚
找個有錢人結婚
然後想辦法離婚分財產
狠一點直接殺掉
繼承開始以後跟你沒血緣關係的陌生人甚至排第一順位
你父母都沒排那麼前面
還有女森跟其他男森串通
回去找前男友 保了一大堆保險 受益人是小三
然後找人開車把受害者撞死的
只能說 台灣人真的壞
結婚前先想清楚
多一大堆的負擔
還要承擔被害死的風險
所以平凡真的是福
※ 引述《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之銘言:
: 你嘛滴,塔綠班真的要害死台灣
: 不要說同不同性了
: 現在異性戀的婚姻都被搞得沒有價值
: 婚姻說穿了,只剩分錢作用
: 連異性戀的婚姻都該延後
: 腦子好好想清楚
: 不要老是製造單親媽媽
: 同性戀那麼早結婚的作用是什麼??
: 為了增加戶政的收入嗎??
: 以前考慮若是有孩子
: 雙方沒結婚很尷尬
: 同性戀在考慮什麼啦!
: 除了謀財,同性戀那麼早結婚可以幹嘛啦
: 就算是異性戀,太早結婚都沒意義
: 除了報孩子戶口,都對他們無益
: 我一直覺得5億男事件,怎麼那麼粗糙
: 都不用等嗎?
: 看來有高人指點阿
: 即使的關個5年依然飽飽的
: 當作讀犯罪博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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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是中國人,大陸人也是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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