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車右轉未禮讓助理 立委發函要解釋挨批

看板Gossiping作者 (承)時間1年前 (2023/05/11 21:28), 編輯推噓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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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辦法及時反應出來去記下車牌。」 : 但這張便箋卻被PO到匿名社團,質疑立委濫權,想把未禮讓行人罪名扣到最軟的警察頭上 : ,還建議他如果警車真違規,當場打110或直接攔車,更不滿的嗆聲,警察光應付民代就 : 飽了。 :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其實完全無關濫權或者是施壓,其實我們的邏輯看得很清楚,我 : 們就是想要做了解,有沒有這樣可能可以來做陳情。」 : 中山分局交通組組長王均:「當天就是有一個事故,他在市民大道跟中山北路的地方,所 : 以我們同仁當時就是要趕往事故現場做排除,所以說才會有這樣子的狀況。」 ========= ========= ========= : 警方則援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警備車在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 : 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解釋當時確實因為接到勤務,要立刻執行,至於沒有 : 鳴笛則是擔心擾民。 ========= ========= ========= 警察是不是未禮讓行人….沒錯 警察說同仁是要執行勤務 ….不知道 當是去執行勤務的 道教規則是不是有提到開啟警示燈跟鳴笛時不受標準或號誌之限制….對 很合理 那問題就在於 他媽的警察說沒有鳴笛是怕擾民 哇 啊請問一下警察大人 你不鳴笛 誰知道你是要去執行勤務啊? 行人他媽的會通靈喔? 啊你不鳴笛 請問你是認為勤務沒有很緊急嗎? 怕擾民算什麼理由? 今天你沒鳴笛 行人又不知道 啊你就沒禮讓行人啊 還敢po 網啊 很棒喔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8.20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3811729.A.D5A.html

05/11 21:43, 1年前 , 1F
警察說法有問題
05/11 21:43, 1F

05/11 22:10, 1年前 , 2F
警察處理案件滿多的,真的處理事情都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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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2:10, 1年前 , 3F
笛應該不得安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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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2:53, 1年前 , 4F
樓上,是緊急事故才能鳴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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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34, 1年前 , 5F
樓上,警察處理的哪一件不是『緊急案件』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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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35, 1年前 , 6F
違規停車都被鄉民認定為緊急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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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40, 1年前 , 7F
以後鴿子慢慢開就好,省得有人找碴
05/11 23:40, 7F

05/12 00:00, 1年前 , 8F
樓樓上 執行專案勤務、路檢及重點巡邏任務
05/12 00:00, 8F

05/12 00:00, 1年前 , 9F
維護交通秩序或本身安全
05/12 00:00, 9F

05/12 00:00, 1年前 , 10F
現場處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05/12 00:00, 10F

05/12 00:01, 1年前 , 11F
行駛路肩或路肩停車。處理其他事件,必須
05/12 00:01, 11F

05/12 00:01, 1年前 , 12F
啟用警示燈者
05/12 00:01,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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