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車右轉未禮讓助理 立委發函要解釋挨批
: 有辦法及時反應出來去記下車牌。」
: 但這張便箋卻被PO到匿名社團,質疑立委濫權,想把未禮讓行人罪名扣到最軟的警察頭上
: ,還建議他如果警車真違規,當場打110或直接攔車,更不滿的嗆聲,警察光應付民代就
: 飽了。
: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其實完全無關濫權或者是施壓,其實我們的邏輯看得很清楚,我
: 們就是想要做了解,有沒有這樣可能可以來做陳情。」
: 中山分局交通組組長王均:「當天就是有一個事故,他在市民大道跟中山北路的地方,所
: 以我們同仁當時就是要趕往事故現場做排除,所以說才會有這樣子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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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則援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警備車在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
: 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解釋當時確實因為接到勤務,要立刻執行,至於沒有
: 鳴笛則是擔心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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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是不是未禮讓行人….沒錯
警察說同仁是要執行勤務 ….不知道 當是去執行勤務的
道教規則是不是有提到開啟警示燈跟鳴笛時不受標準或號誌之限制….對 很合理
那問題就在於
他媽的警察說沒有鳴笛是怕擾民
哇 啊請問一下警察大人
你不鳴笛 誰知道你是要去執行勤務啊?
行人他媽的會通靈喔?
啊你不鳴笛
請問你是認為勤務沒有很緊急嗎?
怕擾民算什麼理由?
今天你沒鳴笛 行人又不知道
啊你就沒禮讓行人啊
還敢po 網啊
很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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