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所長被武士刀捅肚斷腸25公分險死 他拒捕殺人未遂被判7年半
什麼叫殺警察,人家本來只是因為害怕被警察開槍,所以拿出武士刀想說嚇唬嚇唬警察而
已,沒想到一個沒拿穩不小心手滑劃傷所長,又不是故意的,為何要這樣對人趕盡殺絕呢
?
多一點愛不好嗎?
要用愛感化對方,讓社會多一點愛,各位說好不好啊?!
※ 引述《pulato16 (七股哥布林)》之銘言:
: 我有點看不懂
: 殺人未遂不是跟殺人一樣嘛
: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又不是說用重傷害判
: 只判7年半是怎麼辦到的
: 這還是殺警察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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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4/22 16:06,
1年前
, 1F
04/22 16:06, 1F
噓
04/22 18:39,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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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8:3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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