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只因2萬元 台中KTV潑整鍋熱湯 她燒燙傷

看板Gossiping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1年前 (2023/04/21 21:46), 編輯推噓7(7017)
留言24則, 20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我說啊,這樣下手不會太狠了嗎? 為了區區的兩萬元(大概比每月基本薪資還低一點),就要這樣大打出手、甚至傷人導致 送進加護病房,這和「黑幫」有何差別? 因此而淪作階下囚,難道會值得? 而且說到檢調單位引用的《刑法》內容 如果是用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和第二項後段「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同 讀,不能強行分開 至於第二百七十八條,只靠第一項「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應已足矣 *「妨害自由」罪的部分,不在本討論範圍內 只是現在的問題在於,傷害(重傷)的程度究竟如何? 從流出的畫面中,清晰可以聽聞的有其中一位男子的「你還敢還手」、被打女子的慘叫聲 (尤其在被潑灑熱湯後) 「蓄意」的成分確鑿不用多說,但要以哪個法條偵辦,應該要先釐清了再說... --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6.62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2084794.A.FC2.html

04/21 21:47, 1年前 , 1F
重傷害判5年 2年半拚假釋 換對方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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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48, 1年前 , 2F
8+9可能覺得這筆買賣非常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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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49, 1年前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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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49, 1年前 , 4F
問題是最後都判很輕啊 甚至和解就緩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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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50, 1年前 , 5F
那兩個女的賺兩萬 應該不用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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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50, 1年前 , 6F
看被潑的背景硬不硬 不然還不是要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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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51, 1年前 , 7F
刑法都沒有嚇阻效果了 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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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51, 1年前 , 8F
都說用傷害送辦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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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52, 1年前 , 9F
臉毀了拉 疤痕很難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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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54, 1年前 , 10F
是謀殺,已經快要把人煮了
04/21 21:54, 10F

04/21 21:54, 1年前 , 11F
講兩萬塊金錢糾紛 也只有白痴才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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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55, 1年前 , 12F
開放槍支吧!法律保護不了,就靠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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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57, 1年前 , 13F
人爭一口氣 這很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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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00, 1年前 , 14F
台中 最後一定是無罪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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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03, 1年前 , 15F
看完對話就知道原因了 嘴秋要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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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03, 1年前 , 16F
結果踢到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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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03, 1年前 , 17F
要有功能性喪失才會達到重傷,還要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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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04, 1年前 , 18F
如果眼睛只是受傷還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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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08, 1年前 , 19F
去外役監爽一下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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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10, 1年前 , 21F
關不了多久的,第一天認識台灣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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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35, 1年前 , 22F
盧市溫馨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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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58, 1年前 , 23F
法官會用最輕的法條判刑 還會找理由減刑
04/21 22:58, 23F

04/22 00:02, 1年前 , 24F
就猴子啊 智商低意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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