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行政院拍板 企業個資外洩最重處以1000萬罰鍰、且可按次開罰
說真的這要怎麼罰?
你要怎麼舉證個資是由企業流出?
物流?金流?平台?廠商?還是都罰?
就算真的查得出來好了,
說真的除非是故意販賣個資牟利,
否則被偷走的企業也是蒙受損失。
舉個例子,今天某A車停在路邊被偷
所以今天要重罰政府並且國賠嗎?
不是吧?有問題的是小偷吧?
我是覺得政府是要認真輔導產業資安升級,
甚至由政府主導一個系統,讓大家串接,
今天需要個資的就只有物流,
廠商可以僅能通過加密的方式聯絡消費者,
金流只知道消費者給錢但不知道買什麼,
平台僅提供消費卻根本沒有兩端的數據,
這樣詐騙根本就無從騙起。
其他諸如大額轉帳猶豫期,
跨境電信預設拒接設定等等,
其實還有很多手段可以處置增加詐騙難度,
只會一昧的訂罰則只是甩鍋責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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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104.1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1377632.A.69B.html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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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懷疑過他們甩鍋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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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真的推這種東西根本沒用。
※ 編輯: louiswei1986 (61.221.104.175 臺灣), 04/13/2023 17: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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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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