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館長陳之漢官司又輸了?!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深藍)時間2年前 (2023/04/12 13: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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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817大大 我剛看判決書 原告:陳之漢(館長) 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99,999元,應徵第 一審裁判費1,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3、第436條第2項、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 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3日內補正,如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另併請確 認起訴狀當事人欄記載陳之漢為「法定代理人」部分應否更正。特此裁定。 我不是讀法律的,不過看起來這個是沒繳裁判費吧? 然後裁定館長要補正裁判費,這樣才符合程序事項。 **「裁定」是針對訴訟中「程序性的事項」所做出的決定。 白話來說,就是館長忘記繳裁判費,法院裁定他要限期補正,跟你說的內文 似乎對不上,我記得你不是都會查證的很清楚嗎? 有說錯再麻煩指證,謝謝。 ※ 引述《katarina0911 (katarina0911)》之銘言: : 如題 : 剛收到成吉思汗電商前員工傳來的法院判決書 : https://i.imgur.com/BpO65cR.jpg
: 內容大致上是說電商前員工在館粉群說 : 1.不要相信老闆在直播上說產品有多用心 : 2.廠商拿來啥就賣啥根本沒過濾 : 3.啥專案執行都是假的 全部都在做假資料 : 4.你們粉絲只是被當盤子宰而已 : 5.老闆就是在割韭菜而已 根本不是為了粉絲 : 以上館長陳之漢請求損害賠償 : 經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宣判全部駁回 : 法官採信被告前員工之證詞 : 是說館長派出三個律師去打一個前員工 : 結果全部被法院駁回 : 這484法院認證的割韭菜 : 請問有卦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6.4.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1278645.A.B76.html
文章代碼(AID): #1aDaQrjs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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