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無差別隔離被扣走的第0天 企業家告贏衛福

看板Gossiping作者 (汝被閹之)時間1年前 (2023/03/28 17:48), 1年前編輯推噓85(9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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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報導者 2.記者署名: 文字|嚴文廷 編輯|張詩芸、陳思樺 3.完整新聞標題: 無差別隔離、被扣走的第「0」天──野百合學運企業家一審告贏衛福部 4.完整新聞內文: 「我提告不為了向政府要求賠償,對我來說損失的金錢不是重點,我在乎的是台灣走向成 熟的社會時,必須經歷這樣的考驗(法律檢驗)而愈來愈進步。」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2023年3月20日起,包含「0+N輕症免隔離」、確診者同住 家人及入境民眾自主防疫(0+7)等強制隔離全面取消。台灣自2020年1月15日起將 COVID-19列為第5類法定傳染病以後,歷經1,159天終於真正大解封。 但3年多的防疫非常手段,亦出現逾權的爭議;其中,對於2021年6月底至2022年3月初強 制入境者自費(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者可公費)住防疫旅館和隔離檢疫所14天、隔離天數 甚至有「入境日被計為第0天」不算數的措施,已出現第一起一審告贏政府的判例。 《報導者》專訪該起官司的原告,這名出身野百合學運世代的企業家彭天豪對我們表示, 提告的初衷,來自對台灣民主法治維護的期待。 為了封阻全球緊急公衛事件的COVID-19,2020年2月,立法院快速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簡稱《肺炎特別條例》),令行政部門取得非常狀態下的防 疫依據,在疫情非常時期下給予「行政擴權」。當時即有法界人士憂心,特別條例授權範 圍與《憲法》及相關基本法架構未能明確釐清,其中第7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 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被認為如同空白授權的帝王條款 ,未包含「原則」及「例外」設計,疫後恐訴訟不斷。結果一語成讖,近來包括行政訴訟 、國賠案相關訴訟陸續湧現。 在事態緊急下擴張行政權,防疫當頭的人民多數接受;隨著疫情邁入尾聲,在防疫過程中 可能侵犯人權的案例開始被檢視。2021年6月25日指揮中心以一紙新聞稿宣布,2天後所有 入境旅客都要強制入住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或合規定的宿舍隔離14天,而不能選擇居家 檢疫,甚至將入境當日計為第0天不算數,企業家彭天豪以此對政府提出行政訴訟。 2022年11月3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布「110年度訴字第1153號行政判決」,彭天豪勝訴 。此一案例在法律界引發高度關注,甚至被司法國考的題庫中分析、討論。敗訴的衛福部 疾管署,則已提起上訴。 什麼是行政訴訟? 當人民的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因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作為或不作為,而受到損害時,可依 法提起訴願或請求救濟,《行政訴訟法》第1條開宗明義表示,立法目的是保障人民權益 ,確保國家合法行使行政權。 以彭天豪案為例,他認為,在已有疫苗問世的時空下,當時指揮中心仍強制入境者入住防 疫旅館,對人民權益有侵犯之慮,故提起行政訴訟。自2012年9月6日起,行政訴訟改為「 三級二審制」: 「三級」指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二審」指兩個審級,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簡易訴訟程序、交通裁決事件及收容聲請 事件的第一審,並可上訴抗告至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通常訴訟程序的第一審 ,並可上訴抗告至最高行政法院。 他的疑問:當住家檢疫條件比防疫旅館還好,為什麼政府不讓人民選擇? 《報導者》日前連繫上事業重心轉往北美的企業家彭天豪。他回憶,2021年8月22日他從 美國返台,接到「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與家人即 刻到新北市防疫旅館內進行居家檢疫。待滿14+1天後,「出關」時目睹的場景,他迄今 忘不了。 「午夜檢疫期一滿,下樓到旅館大廳check out時,看見一堆住客在大廳等候,都是準備 離開的民眾,還排隊一段時間才終於完成所有手續;即使旅館可以允許居檢者隔天再退房 ,但沒有人想在這裡待到天亮。而我們全家好不容易等到計程車,半夜搭車返回新竹家中 ,說是連夜逃跑一點也不誇張。」 「之後我一直在思考這件事。我們在新竹的家雖是一般大樓,但有便利的外送服務,而且 全家人都是從美國返台,只要我們都不出門,病毒擴散風險反而低,還可以自己煮東西吃 、在家中遠距開會、甚至可以在家裡運動舒緩身心。但在當時,我完全沒有選擇,只能入 住防疫旅館,關在一個小房間內,我住到第7天以後就很不開心,」彭天豪認為,那時已 經慢慢有供應疫苗了,但政府還是依舊採取強制入住防疫旅館的措施,這對防疫、對人民 權益都有疑慮,考量未來因工作緣故還會經常進出國門,因此委託律師提起行政訴訟,希 望能避免類似狀況再次發生。 衛福部敗訴原因1:一紙新聞稿就侵害人民人身自由,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2022年11月3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公告裁判結果,認為強制入住集中檢疫所及防疫旅館 已經違反「法律保留原則」。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在這個裁判結果中,要求原告要在防疫 旅館內檢疫14天,雖然符合《傳染病防治法》,行政機關卻僅以新聞稿規範檢疫方式及檢 疫期間,但居家檢疫、隔離所剝奪人身自由,應綜合檢視《憲法》保障人身自由的意旨、 涉及的事物領域、侵害基本權的強度與範圍、所欲追求的公共利益、有無替代程序及各項 可能程序的成本等因素。 彭天豪委任律師、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周宇修解釋,這判決表示居隔措施不能只有一只新 聞稿就宣布,必須有法律或行政命令為依據,但強制入住防疫旅館很顯然沒有做到這點, 況且在開庭過程中,行政機關始終沒有拿出足夠的法律基礎來說服高等行政法院。 周宇修強調,入境居家檢疫,從字面上理解「居家」就是應該回到住家,開放防疫旅館是 給民眾多一個「選擇」,讓家人可以選擇去防疫旅館避免風險;法律上是以對人民有利的 解釋,但一紙新聞稿就宣布只能去防疫旅館,但防疫名詞是「居家檢疫」、並不是「集中 檢疫」,等於是把家的定義擴大至「不是家的地方」,已經違反《憲法》第9條「人民有 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衛福部敗訴原因2:政策宣布隔離14天,實際執行卻多了1天 這次的行政訴訟中,周宇修還提出另一個主張:彭天豪與家人是2021年8月22日傍晚抵達 桃園機場,依照當時的防疫規範入境檢疫14天──與當時世界衛生組織(WHO)有關文獻 建議的檢疫天數相當,也與衛生福利部2020年2月6日已公告所示的14天檢疫天數相同── 但是,衛生福利部2020年4月6日函示「入境當日不計入檢疫14日計算」,意即,入境當時 是零時01分到23時59分都變成「第0天」,人民形同多被隔離了1天、多被限制了1日的自 由。 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5款「期間涉及人民之處罰或其他不利行政處分者,其始日不 計時刻以一日論」,即彭天豪全家8月22日入境即至防疫旅館,但14天的隔離日卻從8月23 日零時起才起算第一日,周宇修因此主張行政機關違反比例原則,最後亦獲得法院認定, 行政機關從「第0天」開始執行,確實違反比例原則。 彭天豪受訪時表示,雖然自己和家人多被隔離了1天,倒不是他最在意的點,被奪走了「 第0天」的主張是與律師討論過後的決定: 「我的主軸還是希望透過訴訟過程,讓政府去思考決策與執行過程中有沒有可以再進步的 地方。」 因此,彭天豪在行政訴訟的過程中並沒有再要求賠償:「對我來說,損失的金錢不是重點 ,我在乎的是台灣走向成熟的社會時,必須經歷這樣的考驗而愈來愈進步。」 參與野百合學運、發動過兩次釋憲案,見證體制因衝撞而改變 雖然控告政府,但彭天豪既不為求償、也不是對政府不滿,反而認為是盡一個人民守護法 治秩序的義務。這與彭天豪自己經歷台灣由威權時代走入民主時代的背景有關──他見證 並參與台灣社運、學運年代,如何由人民的力量推動政治與社會的開放。 他受訪時透露,自己大學時代就推動了兩次釋憲案。 「我在讀大學時,台灣社會才剛解嚴不久,那時我積極參加社團,剛好遇上野百合學運─ ─我是不敢稱自己是野百合世代,因為只是參加了那一場學生運動──這對我的人格養成 很關鍵,年輕時遇到一批很有熱情、很有抱負與理想的夥伴,然後去衝撞後看到事情有所 改變。當然我們那時候很幸運,那個改變是往良善的方向去。日後不會懼怕遇到困難,因 為年輕時遇過更艱難的,也習慣主動去捍衛自己的權利。」 彭天豪笑說,「大學時代做的事還不只這一件,創業前的人生中,還有兩個釋憲案跟我有 關,第一件是役男不能出國的釋字443號解釋,以及第二件是學生不能參政的釋字546號解 釋。」最後都有好的結果。 在2000年《兵役法施行法》修正之前,役男在未當兵以前是不能出國的,除非是出國比賽 等才能例外處理。1993年,彭天豪向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出境遭否決,他聲請釋憲,1997年 大法官作成釋字443號解釋,也帶動後續的《兵役法施行法》修法。彭天豪另一件聲請釋 憲案,則是就讀台灣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時,向桃園縣選委會登記參選第四屆立法委員, 但遭以「現在學校肄業學生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為由拒絕受理,聲請釋憲,催生出釋字第 546號,保障人民的被選舉權。 如今,役男可以出國拓展視野,不用再局限於兵役問題。彭天豪表示,雖然自己沒有因此 受惠,但這改變對於後來的學子們很有幫助;而學生不能參政也是如此,《憲法》賦予人 民的權利怎麼可以受到身分限制,「不參選」與「不能參選」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彭天豪認為,回到防疫旅館這件事也是如此,政府管理的概念如出一轍: 「30年前,用『役男出國一定會逃兵』思維來防堵;同樣的邏輯,30年後的此時,也以『 入境台灣如果不關在旅館,人民就一定會從家裡跑出去』來思考。所以我在出庭時,就要 政府說出來,這樣的公共政策邏輯是什麼?但多次詢問都講不出理由,所以希望透過這次 的行政訴訟,去凸顯這個國家與人民的關係,其實還有很多可以改善並更進步的地方。」 居隔居檢政策,付出上百億元的成本 彭天豪的狀況不是個案。COVID-19疫情期間──尤其是三級警戒──確診個案以及居家隔 離或居家檢疫的人數暴增,根據衛福部統計,截至2022年11月7日取消接觸者居家隔離措 施,總共有567萬2,762人次與確診者接觸而居家隔離;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入境人員取 消居家檢疫,累計有191萬3,445人次居家檢疫;還有入住集中檢疫所的有14萬2,799人次 ,上述三種總計772萬9,006人次。即等於,疫情期間有數百萬人次被政府多限制了一天的 自由,政府則花費巨額經費做防疫補償金。 但如彭天豪這樣,許多人可能並不在意被多隔離一天獲得什麼補償,只想問:「WHO建議 14天的檢疫,為什麼台灣就是要比別人多一天?科學根據是什麼?又真的對防疫有幫助嗎 ?」 因防疫受隔離、檢疫者或其照顧者每人每日可請1,000元防疫補償金,衛福部社會救助與 社工司司長蘇昭如表示,並非所有居家隔離、檢疫的民眾都符合請領資格,若隔離期間有 領薪水者,並不符合補償金資格,因此如軍公教就不能請領。 不過,衛福部統計至2023年2月底止,防疫補償總受理案件數約256萬餘件,經審查通過者 計178萬餘案、103億7千萬餘元。以此推估,疫情期間防疫實際造成的成本已經突破100億 元,每一件申請的補償金額約為5,825元,也就是申請的天數平均是5.8天;2023年衛福部 還因而再編列28億元準備來付補償金。 這還不含往返機場與防疫旅館或居家的防疫計程車費用。以彭天豪為例,從桃園搭防疫計 程車約2,000元,解隔離後,再從深坑回到新竹也是2,000多元。 法律上侵害了人民的權益、又花費逾100億元成本補貼人民,彭天豪不認同這樣的公共政 策邏輯:「為了這件事(訴訟),我的律師還特別去找統計數據,入境時都要PCR採檢陰 性,結果最後在居家檢疫期間轉陽不到0.5%,然後政府卻在擔心這0.5%會從家裡跑出去傳 染給鄰居朋友成為破口。」 重紓困、輕法制的特別條例,衍生出後遺症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憲法行政法專家林明昕認為,這起案件凸顯防疫期間不重視「法 制」的問題,而且這不是個案,對於公務員來說,《肺炎特別條例》授與權力後,好用就 拿來用,而且是一直用。他以彭天豪案中所舉的第0天為例,認為《行政程序法》第48條 規範得很清楚:「期間涉及人民之處罰或其他不利行政處分者,其始日不計時刻以一日論 。」換言之,必當不利於當事人時,要從寬認定不利處分的起始日,所以入境居檢實際超 過14天被認定違反比例原則並不意外。 「為什麼我一直強調法制,因為行政部門執行,首要是法律基礎穩固,第二才是執行。只 是在這次防疫過程中,指揮中心許多防疫決策者多半是醫界人士,對於法制沒有太完整的 概念,一開始疫情緊繃時,民意支持也沒有遭遇反對意見;但長久下來,總是會有對法律 在意的人會提出異議。」 林明昕認為,這充分凸顯指揮中心的法制基礎太弱。他進一步分析,另一個爭議點就是《 肺炎特別條例》第7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 之應變處置或措施」的「霸王條款」,更值得檢討。 「關於這條『霸王條款』是否有違憲疑義?最關鍵的核心還是在於使用這條款時是否有適 用的相關法規規定?以及隨著疫情緊急狀態緩解後,是否有進一步檢討修正?」林明昕強 調,後來指揮中心似乎也發現問題,開始找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一起開會討論,並在記者會 公布手板資訊時,一併在指揮中心網站上公告,只是距離有完整的法制基礎還有距離。 林明昕指出,如果仔細檢視《肺炎特別條例》,會發現條文十之八九都在講「紓困」,關 於防疫的問題反而著墨很少,這與中央政府的組織有關,認為發錢才是大事,反而因此忽 略各種行政作為可能產生的爭議。他建議,未來在這方面應該由一個法律政務委員來負責 ,或是指揮中心有一個專屬法制團隊,針對各種措施可能產生的違憲或法律爭議做出合適 的處置。 透過司法訴訟論辯,讓國家體制更堅實 對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衛福部疾管署已提起上訴。疾管署對《報導者》的詢問, 以文字回應表示: 「就本案原審判決疑義需待上級法院釐清事項,擬具理由提出上訴(上訴日期2022年12月 6日),後續配合法院審理程序辦理。」 對此彭天豪表示,「我現在人多數時間在北美經商,相關事情還是會委託律師周宇修,就 看上訴的結果如何,應該還會繼續走下去,將來會再與律師討論後再判斷,如果有必要, 也不排除再次走到憲法法庭。」 彭天豪也不斷強調,提起訴訟不代表否定台灣的防疫,整體而言他給台灣防疫打80分,但 他認為過程中還是有不足或欠缺的地方,透過司法的訴訟去論辯,能讓之後行政部門的作 為有愈來愈好的方向。 彭天豪說出他的期待: 「台灣要維持一個強健的經濟體,就要一直維持是個自由開放社會,面對爭議、面對問題 或面對訴訟可以理性去論辯,政府輸了也沒什麼,改就是了,美國這樣做而成為強國,我 這麼做也是秉持這個信念。」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reurl.cc/WD8QX5 6.備註: 報導者的有關防疫與人權的司法交鋒的這一系列還蠻有討論的點的 他們為什麼告政府,並不是單純的公民不服從而已,也不是對政府的防疫不滿意 更多的是他們心中想守護的民主價值,不讓台灣偏離法治的道路 對於不符比例的行政擴權,必須挺身而出 還有另外兩篇系列報導也都是很值得深思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37.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9996927.A.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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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彭天豪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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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早說 為何不早說?粗暴的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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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即魔戒,很難脫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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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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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 那時候有意見只會被抹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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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報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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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權無限擴張的確需要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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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間測速也差不多,改善的大概是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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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不是死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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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野百合就在做夢 被自己人搞了 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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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初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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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標題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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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內文的完整新聞標題哪裡有改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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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旅館誰搞得誰負責 柯文哲幹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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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意見的台灣人也被抹紅 有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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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疫之名行箝制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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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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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話一堆然後潤國外 這就是野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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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230072828 (180.177.37.78 臺灣), 03/28/2023 17: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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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鹿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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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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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也對記者 respect,這才叫第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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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別的好說,政府真的蠻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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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媽的法院造反了是不是 我時中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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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可以挑戰的嗎?? 時中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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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除了專制國家,沒一個像台灣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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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野百合學運不見跟我說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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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學運也有中立仔 第二次覺醒給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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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人都是進去領9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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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反正不用賠錢 給妳張黑桃三 讓你贏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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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230072828 (180.177.37.78 臺灣), 03/28/2023 17: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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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報導者 彭先生也辛苦了 彭先生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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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當初風頭上出來講肯定被抹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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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230072828 (180.177.37.78 臺灣), 03/28/2023 18:00:31
還有 63 則推文
03/28 19:44, 1年前 , 99F
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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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9:45, 1年前 , 100F
會這樣做跟當時旅館業營收有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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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9:50, 1年前 , 101F
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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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9:50, 1年前 , 102F
推推明昕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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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9:53, 1年前 , 103F
告死政府開心嗎?對,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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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0:10, 1年前 , 10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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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0:18, 1年前 , 10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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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0:20, 1年前 , 106F
當然要救旅館業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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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學者都死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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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0:25, 1年前 , 108F
剛聽完這集的podcast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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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0:41, 1年前 , 109F
這很明顯中國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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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0:52, 1年前 , 1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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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0:58, 1年前 , 111F
推報導者,原來他就是443釋憲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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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1:00, 1年前 , 112F
……八卦當時很多低能兒支持啊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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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1:06, 1年前 , 113F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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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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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1:18, 1年前 , 115F
憑什麼限制未確診的正常人沒有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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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1:35, 1年前 , 116F
國會絕對多數不好好修法一直濫用行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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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1:35, 1年前 , 117F
令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說個笑話,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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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1:35, 1年前 , 118F
系畢業的總統和行政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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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1:42, 1年前 , 120F
Resp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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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32, 1年前 , 122F
防疫旅館還有補助,然後又跟旅客收費
03/28 23:32, 122F

03/28 23:33, 1年前 , 123F
到底能不能揭露大灑幣哪些業者爽到
03/28 23:33, 123F

03/29 00:17, 1年前 , 124F
推 報導者
03/29 00:17, 1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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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黨軍會承認是在亂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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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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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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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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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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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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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啦終於有人出來主持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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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8hV_bJ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