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四輪惡意逼車衝撞重機!騎士慘摔翻滾影片曝 網怒轟:蓄意謀殺還肇逃

看板Gossiping作者 (吹笛牧童)時間1年前 (2023/03/19 16:38), 1年前編輯推噓33(418134)
留言183則, 5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59/60 (看更多)
幾個點: 1。這是起後方追撞前方事故 分割車道只能在靜止時為之,這是路權派教大家的 旨在說明分割車道不是鑽車,請大家不要仇視 既然如此,那麼現在這個是鑽車,無話可說 千萬不要用分割車道爭到了路權,卻在鑽車時拿出來護航 2。汽車先鑽的 這種誰先誰後的爭論很沒意思 如果你殺了我家人,算殺人罪 我是該報警,還是可以殺回去,然後說我沒有殺人罪,因為你先殺的? 汽車先鑽就讓汽車先拿一張罰單 但機車不該鑽,鑽了沒路權,這件事不變 3。最麻煩的就是法講不贏了,開始要講理 冒出這句'所以是鈑金最大,我沒鈑金我該讓,你有鈑金你就能逼車' 然後還有人不斷點火,說機車爭不贏就不該捍衛路權 這裡有問題:今天就算兩輛都是四輪,或者兩輪是特殊的有罩式兩輪,也有鈑金好了 我同樣不支持兩輪。。。 真的不是鈑金最大的緣故 而是後車不應追撞前車;與鈑金無關 分割車道還是該入法,把安全距離該保持多少等細節寫一寫 這樣即使沒撞上,只要沒保持安全距離的就是鑽車,就有罰則 那麼在本例就算沒發生擦撞,讓機車安全鑽過好了 機車一樣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違反分割車道細節而有罰金 汽車也有鑽?同樣的法拿來執行同樣有罰金啊 要不然汽車鑽時就沒發生擦撞,可是完全沒違規沒罰金喔! 變成'只要沒撞到就是可以鑽' 問題在於距離是很難拿捏的 一如安全距離,數十公尺,大家都沒在保留 要起訴就會說沒有國家校正過的雷射測距儀當標準,所以不能判定違規 馬路上的路邊白實線,是十公分還是十五公分,是慢車道還是路肩 大家就吵得要死了 那麼安全距離若設定五十公分,大家也會吵說沒有雷射測距儀,我認為有,你眼盲 很久前在這板,有一則鑽車照片 就是有板友和我在爭:你知道人的肩膀多寬嗎?人過得去就有五十公分,就能鑽 原來安全距離是從人的中心往兩側量,把自己身體的寬度算進去? 我以為若自身寬50,左右要保留50,那就是在兩車間要能鑽過,要有 150 公分呢! 一公尺半的左右間距安全距離,你覺得寬得太過份嗎? 真心不知先進的國外是怎麼做的 上次有個路權派回我,各國距離都不同,但在英國要求 120公分,也就是一定要換車道 所以只要機車在前方,汽車不換車道就絕不能超車 但反之如果是汽車在前方,機車可以超車 他直接回我'請不要有要求公平的心態,因為機車比汽車危險太多,他們已經自擔風險' 路權派說出這話來,意思是汽車在和機車爭道時,汽車一定要讓 而機車不必讓,只要出事就是自己扛。。。 (說完還把我封鎖出去) 不過我們可以看到,就算距離很難測定,英國也還是有設定一個距離 所以我們不該害怕修這個法 應該還是要詳列分割車道細則 路權派都說了,分割車道只能在靜止時為之 這影片有靜止嗎?沒靜止就不能分割車道,就只有前後車 會說出'只要沒撞到就是可以鑽'的 那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罰則沒在執行,或罰金不重 這些要做下去,做到沒人敢鑽,才會公平 才不會一直說'看鈑金定輸贏' 而是根本就不該鑽,就算沒撞到也不該鑽 ---------- 會替機車說話的,應該是爭分割車道爭到走火入魔了吧.. 明明就車流沒靜止還要爭 https://www.facebook.com/100090571877685/videos/94875992629428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233.1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9215101.A.4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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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鑽車是有規範要在車流靜止時可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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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二輪仔連法規都不懂我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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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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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就是注意前方 而不是注意後方,有人鑽車還反而要禮讓他 有一句'防衛駕駛就是你負責違規我負責閃' 就可以在這裡罵 機車只想要違規鑽車,汽車竟然要負責閃? 為什麼自己的生命不自己珍惜,要別人幫忙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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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後車撞前車,二輪仔要路權就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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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汽車,違規就變成機車,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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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下交流道一堆重機眼都不看車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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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只看你 能不能注意 可以注意到怎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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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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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車流有無移動,重機都當作沒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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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睡的人叫不醒,白癡無法變天才,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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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更好應注意未注意責任3,其他重機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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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嘗試和重機同事溝通過,好幾次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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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uangJC (116.241.233.114 臺灣), 03/19/2023 16: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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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都拿出來了,當作沒看到就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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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9講路權 是沒用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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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輪雙標仔跟dpp不知是不是同個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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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都是怪四輪和政府讓他們不能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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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去逼車然後主張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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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主要看有沒有"應"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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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機駕照的真的不是成年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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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6:44, 1年前 , 20F
跟美國跑去克里米亞亂飛有八分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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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6:45, 1年前 , 21F
快速道路內側不會有車,我覺得不用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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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6:45, 1年前 , 22F
紅盾牌不適用車道分割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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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下來就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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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總而言之等鑑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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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6:46, 1年前 , 25F
我真的很疑惑 跨線了還是算同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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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汽車不該向左,有跨線? 那應該是壓線的罰金 向左沒車道了,怎麼跨線? 噓 hw102050: 快速道路沒有車道分割的問題,法律不行 220.135.113.52 03/19 16:46

03/19 16:47, 1年前 , 26F
這是快速公路 不是 快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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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6:48, 1年前 , 27F
重機用生命捍衛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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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6:49, 1年前 , 28F
我哪有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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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誤會一場 XD

03/19 16:50, 1年前 , 29F
汽車就是注意到後方,不想被超車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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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6:50, 1年前 , 30F
撇了一下。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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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那一下的原因很難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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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中間畫黃線的用意是什麼? 既然都沒有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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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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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6:52, 1年前 , 34F
你回的位子就在我下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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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喔,你開燈看一下,我回的位置中間還有另一人
還有 119 則推文
還有 17 段內文
03/19 20:02, 1年前 , 154F
不同車道太讚了 幹 笑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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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2:24, 1年前 , 155F
垃圾重機啊 吵死人 刷卡嚇死你 機車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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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2:24, 1年前 , 156F
路權切換自如 路上從來沒有看過守法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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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2:25, 1年前 , 157F
機仔 7414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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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2:49, 1年前 , 158F
跟車道無關 這是一起汽車衝撞機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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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是不是蓄意則另外討論 就跟騎車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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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覺挺理性的

03/19 22:50, 1年前 , 160F
前方行人違規橫越馬路 而時間空間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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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2:50, 1年前 , 161F
選擇要不要撞上去的情境一樣 你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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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裡你怎麼突然假設時間空間夠選擇了? 既然是不是蓄意可以另外討論 那麼時間空間夠不夠選擇,為什麼不另外討論?

03/19 22:50, 1年前 , 162F
就是肇事主因 這有什麼好懷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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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懷疑的可多了,機車自後方追撞前車 你如果要拿行人來舉例,這行人也必需是自汽車'後方'橫越馬路 那我另外編一個情境給你:大車在路口轉彎,無暇顧及後方內輪差 行人偏要走進內輪差裡面被撞到,而且不是走在斑馬線上,不受行人帝王條款保護 以此來形容機車騎在內線的左邊,根本不是正常車道 結果你隨便描述一下你的情境,行人就變成在前方了,時間空間就變成足夠了 為什麼可以偷渡成這樣啊!

03/19 23:17, 1年前 , 163F
行人違規你也要讓他先過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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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秒起反應時間內停得住,我就會讓行人先過 無論行人怎麼違規我都不會想撞行人 但如果衝出來要我在一秒內反應, 又或者 1.6 秒起我反應,但必需再花兩秒剎停,共計要 3.6 秒, 但與行人的距離在 3.6 內已經超過而撞上 那不是為難我嗎? 而且如果是行人衝到比如高速公路上步行 雖然違規但我不想撞 我也是感覺受到道德勒索啊! 這是我的路權,為什麼你要把自己置於危險之中,逼我剎車? 現在的重機已經情緒勒索到這樣,說自己被撞就會死,所以不許我開車嗎? 這樣就太過份了

03/19 23:57, 1年前 , 164F
只要法官認定四輪是故意關門 什麼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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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3:58, 1年前 , 165F
前車後車 重機違規 都沒有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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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後重機四週就會有結界 只要重機靠近,汽車就會減速等重機過 根本魔神,誰都惹不起 汽車靠近叫逼車 重機靠近,叫做車道分割 也不用理是不是車流靜止,有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或者高速或一般道路,法規允不允許車道分割 反正實務上就是允許車道分割了 還是快點讓重機過去就好 我現在對機車就是這態度,因為回家還要截圖檢舉實在太麻煩了 前不久檢舉一個紅牌重機右側超車 我的行車記錄器誤差幾分鐘 光是這樣,南投警方都回應說因為時間有誤差所以不能製單 後來我就懶得檢舉了 ※ 編輯: HuangJC (116.241.233.114 臺灣), 03/20/2023 00:15:22

03/20 00:16, 1年前 , 166F
不是重機四周有結界 什麼車都一樣 只要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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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17, 1年前 , 167F
注意到他 他怎樣誇張違規駕駛 只要你能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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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18, 1年前 , 168F
你跟他發生碰撞 然後他受傷了 你最少也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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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傷害 像這種關門動作 甚至被法官認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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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19, 1年前 , 170F
故意傷害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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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吧,我右前方有輛機車 單車道,我若要車道分割超車,也要向左禮讓半公尺安全距離 但是對向車道有來車,不適合向左偏,所以我就乖乖待在機車後方 右後方有輛機車卻嫌我慢,要超車;超也不從左方超,就直接從右方超了 而因為右前方有機車,所以右後的機車在超車後必需馬上向左偏 記得看過通勤者之歌的影片說,分割車道是完全合法的,他要列舉法規證明給大家看 然後他開始說所謂的超車,必需是向右,向前,又向左,這種才是違法的右側超車 如果向前,但沒有向左回到原車道,就不是右側超車,而是車道分割 當下我的感覺是:這傢伙就像訟棍,把法條摸清楚了在找漏洞 把法規上不許右側超車變成可以了,真是麻煩 而實務上我講的這種'機車要在汽車和機車夾縫中超車'的例子又很多 所以完全就是他說的'不可以這樣鑽,這個不是合法車道分割' 但只要機車開始鑽,我就發覺了,我也不可能故意去撞 所以我是快不起來嗎?不是,是我被逼著讓了 慘的時候是被一群機車逼著讓了,愈讓愈慢 還要聽機車族說'車道分割可以疏緩車流,乖寶寶運動會抗議的都是汽車' 再貼一張機車故意乖寶寶運動的照片,說這樣有更好嗎? 拿那張照片,在我的情境裡,根本無法說服我。。。 我的感覺就是完全沒被傾聽到 不過誰想撞他們啊 最多就是車向左偏,一口氣超過一堆機車,超不過就逼車 難怪還是有人會堅持'機車道底佳' 因為根本不是合理分享道路嘛。。 對我來說,機車鑽車就是逼停汽車 因為汽車要在乎半公尺安全距離,但機車根本不在乎 我總是比他們還要珍惜自己的性命

03/20 00:21, 1年前 , 171F
我無法預測本案法官看完全部影片心證為何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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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0:22, 1年前 , 172F
如果我是法官 我會認定四輪駕駛有注意到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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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方時有注意到,超過之後為什麼還會注意到? 汽車的行車記錄裡就沒看到重機,而是用聽的聽到碰撞 開車來說,也是車感會感覺到晃動;但那時已經撞到了 知道時就來不及了 ※ 編輯: HuangJC (116.241.233.114 臺灣), 03/20/2023 00:40:24

03/20 08:52, 1年前 , 173F
欸 不要鑽死胡同阿 機車有沒有違規跟你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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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8:52, 1年前 , 174F
他有沒有過失或故意 沒有必然關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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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是必然,故意與否才是要偵訊 我可是連過失都不想要 所以才有人說,重機上國道,雖然不應老鼠屎連累正常騎士 可是大家也不想擔上過失 之前我發過一篇文,說重機上國道就得接受這種分割車道 馬上有人噓我,說國道上不允許分割車道 我是說得接受'違規'分割車道,我又沒說分割車道的那些是合法的 但是會有人違規對吧,就和本案一樣;難不成本案的分割車道有被允許? 我那篇被噓到亂七八糟,噓我那位也有來這篇噓 他可有道歉過?我料中了還要被噓.. 這伙人是面子裡子都要 對了,就算平面允許分割車道,我說到汽車分割時必需向左禮讓安全距離半公尺 合理來說機車要鑽也要有半公尺(我只能說合理;目前還沒入法) 就噓我這位又噓我一次,說沒有規定 國外有規定機車權益,他就忙著向大家介紹,抱怨國內不給機車權益 我說這權益必需限縮,沒有不許他鑽,只是我要求安全距離,他這時就依法了;說沒法。 沒法就立法啊,先說這理他同不同意嘛!他完全就不管了,這時他就尊重法律了 這樣的結果實務上就是沒撞到就能鑽 完全沒有討論空間了,而我也只能一被鑽車就被逼停了 還真別說,此案在我身上絕對不會發生 因為機車一亂鑽,我開車就減速了 保證替你們珍惜生命,還得被你們噓 面子裡子都要的傢伙

03/20 09:47, 1年前 , 175F
後車撞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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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uangJC (116.241.233.114 臺灣), 03/20/2023 10:39:58

03/20 13:08, 1年前 , 176F
幫補,跟猴子講人話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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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4:01, 1年前 , 177F
H大從以前的發文都有看 有些人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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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4:01, 1年前 , 178F
是講不通的 前面K在留言真的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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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4:01, 1年前 , 179F
什麼叫內線至牆面空間夠大還叫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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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4:01, 1年前 , 180F
車道…就已經不是規定的車道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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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4:01, 1年前 , 181F
多想鑽狗洞?會被討厭真的不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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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4:01, 1年前 , 182F
理由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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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6:04, 1年前 , 183F
看到機車要超 汽車還蓄意轉向撞 垃圾
03/21 06:04, 183F
防衛駕駛就是你負責違規我負責閃 這句話我很不認同,但在這裡用就真的可以 要噓去噓原車主,車不是我叫他開的,別噓我 ※ 編輯: HuangJC (116.241.233.114 臺灣), 03/21/2023 15: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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