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突然收到地檢署傳票是?
※ 引述《JCIH (4月26日)》之銘言:
: 如題。大家晚安
: 先說一下時空背景
: 小弟是一名剛畢業,當軟體工程師作了1年多的社畜
: 為什麼說是社畜呢,作為一名雖然是理工背景,但是程式寫最多是sout “hello word”
: 的終極菜雞
: 一入公司想當然是承受巨大壓力,系統和業務的問題海般襲來
: 記得剛進去第一個月加班就快50個小時(當然比起gg們可能還差多了),主要是因為非本
: 科係,又想快速熟悉工作,
: 適應這份工作的同時,難得同事們人都很好,氣氛也不錯,也想好好對待第一份的正職
: 雖然現在沒加的這麼誇張了,但身為一名妥妥的肥宅,下班後最幸福的小確幸就是把自己
: 關在房間裡面,打個幾
: 場遊戲或看個小說或看看股市,
: 然後特別累的時候就去健身房,避免我怕沒動真的會死在床上
: 這個時間點只要一接觸到人就會覺得很心累,連回家後也是吃飽房門直接拉上
: 也不是說覺得朋友家人不好,而是上班動腦就已經把社交能量透支了,下班就很需要一個
: 沒有人的小角落讓我回復一下
: 然後就是今天
: 我一到家就看到一張新北地檢署傳票放在我桌上
: https://i.imgur.com/dFSSiWD.jpg
: 乾 我連玩遊戲都沒精力去嗆人了
: 老天何在,為什麼要搞我orz…
從你這句
感覺你已經知道誰在搞你
那就要問你做了甚麼事 讓對方能告你這條
依據過去幾個工人的經驗
能夠直接由地檢署傳喚
不用去警局做筆錄再開庭的
通常就是對方有你的姓名 電話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等詳細資料
直接按鈴申告 而且證據已經備齊(如驗傷單等)
讓檢察官不用另開偵辦指揮書 請警察先偵查
就有證據可以直接偵查了
你文章前後說了那麼多跟本案情無關的事
只讓人覺得你避重就輕
當然 無罪推定原則 一切就看檢察官偵查結果
如果你是清白的 開一到三次庭大概就簽結不起訴
如果 我說如果啦 也可能開完一次庭就轉偵字案了
那就趕快找一個好一點的律師
把你避重就輕的"重" 跟律師好好說清楚吧
: 有大德可以救救小弟嗎
: *另外補充一下,去年到現在除了和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偶爾出門之外,平常就是三點一
: 線:
: 家 - 公司 - 健身房 - 家 (火車+捷運)
: 我完全想不到有被告的理由@@
: *傳喚身分是被告,但我現在比起交女朋友只想先多賺一點錢…
: *最後補充一下,第一個女友已經是5年前大學時期的,這一兩年生活是真的還蠻單純的,
: 就上班,被公司榨乾,打遊戲,睡覺,偶爾和朋友吃飯,也不約不開,很怕遇到一次就要
: 簽本票
: 現在想想有沒有可能是個資被盜,然後有人頂替我身分去搞事,還是真的有路人看我不爽
如果真有這可能 通常不是用妨礙性自主來搞你
今天傳喚你的傳票可能是詐欺之類的比較多
妨礙性自主 跟 性騷又不一樣
妨礙性自主通常就是"插入" 不限於生殖器插入 手腳等其他器官 器物也都算
盜用身分被告妨礙性自主的我真的還沒聽過
: 我oq
: 怕的是遇到這種我還要請假,特休就不多了還不能花在休息,平均一下我一小時也是300
: 上下欸(可憐哪
管你幾百上下 就算你一秒鐘幾十萬上下
收到傳票 你可以跟地檢署請假 如果你那麼在乎那三百
但檢察官也有不准假的權力
但我可以跟你說 你請假不到 或 是理由讓檢察官不爽
你自己就最好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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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9.11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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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要看開庭時
原PO對於檢察官掌握的證據是否有他證來證明檢察官拿到的證據是錯誤的
原PO也可以請檢察官調查對己有利的證據
這是被告的權益
※ 編輯: design0606 (1.34.29.116 臺灣), 03/11/2023 1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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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甚麼妨礙名譽 毀謗甚麼的
這我沒話說 妨礙性自主可以繞過警方偵查直接由地檢傳喚
這真的不單純
※ 編輯: design0606 (1.34.29.116 臺灣), 03/11/2023 13: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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