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原來警察不用任何影像就能開單喔

看板Gossiping作者 (s860134)時間2年前 (2023/03/05 01:31),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2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5/9 (看更多)
法律小腸事 行政處分本來就是行政機關的權限,對於不服處分者只能遵循行政救濟程序 訴願>行政訴訟,你拿憲法六法全書跟警察講道理都是沒用滴 所以實務上警察和檢察官本來就是皇帝,案子沒進法院前,第一線的行政單位判決都是當 然有效的阿,能推翻行政處分的只有真正的神=司法官 還有本國找立委檢察長院長法官關說檢察官法官是完全合法,沒有任何刑事責任的呦^,^ 只要有關係,喬判決都沒問題更何況這種不過就是撤銷行政處分嘛~ ※ 引述《McKen (小鮮肉)》之銘言: : 小弟之前在路上的時候 被一個警察按喇叭 : 說我剛剛紅燈燈號還沒變就起步壓到停止線 : 態度還非常兇 一直跳針說有壓到有壓到 : 我說我沒有吧 然後他說一直問我認不認 : 當下問他可不可以提供行車紀錄器或影片 : 他也沒回應就是態度很差的說請我去申訴 : 不簽名罰單也會直接寄到我家 : 申訴後 監理站居然要我自己舉證== : 打去該員警派出所 派出所說沒有影片 : 是警員「目睹」 請我去打行政訴訟 : 原來警察不用任何影像就能開單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42.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7951089.A.3D4.html

03/05 01:33, 2年前 , 1F
你484相關人員或者會被叫起來念自己發
03/05 01:33, 1F

03/05 01:33, 2年前 , 2F
的廢文那種
03/05 01:33, 2F

03/05 02:24, 2年前 , 3F
直接錄影po上網是最優解
03/05 02:24, 3F
文章代碼(AID): #1a0u1nFK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9 篇):
文章代碼(AID): #1a0u1nFK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