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9歲男參加格鬥賽...昏迷5日亡!母提「3質疑」忍悲認屍:兒子冤死
辦比賽我覺得不是不行,只是主辦單位有落實
主辦方最基礎的責任跟義務嗎?
1.雙方選手的量級是否相同?
2.雙方的實力是否接近?
3.參賽選手最後參與實戰賽事的經驗?
不知道主辦方除了收錢租場地以外,剩下的
有沒有實際做到。直播比賽開始沒幾秒就有
人打王八拳的,或是一方直接只有挨打的,
雙方實力的懸殊,根本就是內行打外行的比賽,
比比皆是。
現在打出人命,只是讓原本就很難上檯面的
比賽更是蒙上一層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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