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余正煌發文「要戰就來」 林智堅律師嗆:像個男子漢!別躲律師團後面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鞭狗蛙 舒服)時間3年前 (2023/01/12 17:34), 編輯推噓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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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 這 這劇本我好像前幾年在PTT看過類似的 好像那時候也是某個政治人物在PTT跟人辯論講不贏 就開始說要邀請PTT網友到現實中辯論 被網友拒絕以後,就裝的很遺憾,任由其支持者謾罵PTT 對比下來看看 余本來就可以委任律師,不用自己來吧 律師可以辯明的,何必一定要本人出席? 一直要別人暴露在鎂光燈之下 再用自己的權勢人脈去壓迫別人 手法真的很熟悉欸 ※ 引述《fab4312 ()》之銘言: : 余正煌發文「要戰就來」 林智堅律師嗆:像個男子漢!別躲律師團後面 : 責任編輯/朱怡玟 : 台視新聞網 : 4.完整新聞內文: :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遭調查官余正煌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傳喚 : 智堅出庭,余正煌則委由律師在法庭上與林智堅公開對質。稍早開庭結束,林智堅委任 : 師胡中瑋3點聲明回應,更嗆余正煌不要躲在律師團後面,應像個男子漢一樣站出來。 : 林智堅委任律師胡中瑋指出,第一,我們不認為台大學倫會審定的報告有證據能力,因 : 學術倫理對於抄襲標準及侵害著作權的標準並不一致,簡單來說,思想概念之抄襲雖然 : 反學術倫理,但不侵害著作權。 : 胡中瑋指出,在雙方重複的部分有一些表達,但林智堅碩士論文研究計畫撰寫在先,依 : 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學位辦法第一條規定,研究生在申請碩士論文學位考試前,需通過 : 士論文研究計畫,且兩者不得低於3個月,而余正煌在2016年1月的修業年限只剩最後一 : 學期,且當時碩論研究計畫沒有過,於是去拜託陳明通,陳明通基於照顧學生心理,提 : 制式化研究計畫底稿給余正煌使用,「余正煌拿那些文字來告林智堅,這讓我們非常難 : 接受。」 : 胡中瑋進一步提到,台大學倫會審定報告不是法院檢察署囑託或指定的檢定人,依照刑 : 訴訟法規定,不符合鑑定人選任程序,依法不得在自訴案使用。 : 胡中瑋表示,第二點,余正煌碩論共89頁,最後有22頁完全複製民調單位的問卷,還有 27 : 頁改作上開民調,依照實務通說見解,未經他人同意而改做著作,其改作的著作不得享 : 著作權,更無權提出訴訟,「也就是說,余正煌並無權拿他的碩士論文,來對林智堅提 : 本件自訴。」 : 最後,對於余正煌前一晚在臉書發文指,「黨,聯合公司要攻我嗎?沒關係,我不會更 : 了,要戰就來」,胡中瑋嗆,「請余正煌先生不要躲在律師團的後面,像個男子漢站出 : ,跟法官指名哪一段是你的文字,哪一段是陳明通教授的文字。」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ttv.com.tw/news/11201110003500W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7.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3516095.A.087.html

01/12 17:36, 3年前 , 1F
都是戰術啦 至少人家律師拿錢有在辦事
01/12 17:36, 1F

01/12 17:36, 3年前 , 2F
你想表達什麼
01/12 17:36, 2F

01/12 17:38, 3年前 , 3F
講錯了吧 用權勢壓迫不用一定要暴露
01/12 17:38, 3F

01/12 17:38, 3年前 , 4F
在鎂光燈下 才能做
01/12 17:38, 4F

01/12 17:39, 3年前 , 5F
兩碼子的事
01/12 17:39,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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