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男友放話「當立委就是要賺錢」?林穎孟:我當議員都自掏腰包

看板Gossiping作者 (antebellum)時間1年前 (2022/12/20 23:14), 1年前編輯推噓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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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lence0930 (一一)》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記者署名: : 許皓婷 : 3.完整新聞標題: : 高虹安男友放話「當立委就是要賺錢」?林穎孟:我當議員都自掏腰包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2/12/16/3964333-PH.jpg
: ▲高虹安男友遭爆稱「當立委就是要來賺錢」!林穎孟:從政本來就不是來賺錢。 : 民眾黨立委、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據週刊報導,高虹安前辦公室主任黃 : 惠玟除了提供內帳外,並坦言曾對助理費浮報、上繳公積金等制度產生疑慮,但高虹安男 : 友李忠庭要求照辦,並放話「當立委就是要來賺錢的」。對此,台北市議員林穎孟今(20 : )日痛批,從政本來就不是來賺錢的,「我以為當民代,自掏腰包這種事情天經地義。」 : 林穎孟指出,立院每年編列預算給每位立委,包括「助理費」及「辦公事務費」,依規定 : 立委每月可請領項目金額,包括電話費1.2萬元、文具郵票費1.5萬元、油料費每人每月 : 600公升,服務處租金補助2萬元、辦公事務費約1萬5000元,總額約8萬元,款項由立院總 : 務處直接匯至立委本人或指定帳戶,不須實報實銷,但對比立法院對委員的補助,議會編 : 列地方議員的辦公室運作預算,則只有每月實報實銷才會匯入議員帳戶的「為民服務費」 : 2萬元以內,議員服務處租金、水電、送給地方的物資、年節抽獎品等開銷,往往超過2萬 : ,這還不包含助理尾牙、日常開銷等,因此作為議員,一定都會自掏腰包。 : 林穎孟直言,「我以為當民代,自掏腰包這種事情天經地義。」她也提到,像是自己的服 : 務處5萬元,用為民服務費2萬元支付不夠,剩下3萬及水電費當然是自己出,其他助理公 : 務花費、開會吃飯等,也都是直接找她,她本人就是公積金,不可能要助理上繳,「我一 : 直以為,從政本來就不是來賺錢的,『當立委就是要賺錢』?這句話我給很大的問號。」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226702 這篇原文引用鏡周刊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1219inv008/ 本刊調查,高辦前行政主任、綽號小兔的黃惠玟製作的內帳鉅細靡遺,偵訊時她除了供稱 將助理薪資以低報高,以及上繳公積金的制度是高虹安與李忠庭想出來的之外,還向專案 小組坦承曾對此制度產生疑慮,未料李忠庭竟當面嗆她:「當立委就是要來賺錢的。」要 求她照辦。 對此,熟悉本案的人士說,高虹安及李忠庭接受檢方偵訊時則全盤否認,堅稱制度跟帳目 都是小兔一手包辦,儘管雙方各說各話,但高虹安才是老闆,帳目全都有她親筆簽名,到 案的其他助理也稱,高虹安對薪資以少報多及公積金制度全都知情,案情對高極為不利。 偵訊時還有一段插曲,顯示高虹安的心防極強,知情人士說,當高聽到一旁支援的專案小 組人員準備訂排骨便當給被告充飢時,立即插話表明她吃素,檢調因此改訂素食餐盒,她 吃完還不忘反問:「便當好好吃唷,在哪訂的?」一副氣定神閒的模樣。 另一頭檢調趕赴立院搜索高辦,搜完要求高的助理開門走前面一同離去,但辦公室外有一 大群記者守候,高的助理擔心被拍曝光,竟說:「我們不會上你們的當,就是不走第一個 。」顯示助理們害怕曝光以及心理的緊繃程度,高到外界難以想像,讓專案小組啼笑皆非 。 偵查不公開??? <鏡周刊都知道> 熟悉本案的人士??? <啊不就只有北檢的人才知道> 高虹安真的很菜 鴻海法務這麼多隨便問這還告不成嗎 馬上提告北檢洩密 反手提告鏡周刊造謠啊!! 派一個小助理拍短片呼籲?? 黑人問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89.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1549254.A.E7B.html

12/20 23:20, 1年前 , 1F
媒體有裝竊聽器是嗎 人家講什麼話都知道
12/20 23:20, 1F

12/20 23:22, 1年前 , 2F
綠共台灣 党想知道什麼就能知道
12/20 23:22, 2F

12/20 23:26, 1年前 , 3F
神奇的上帝視角
12/20 23:26, 3F

12/20 23:30, 1年前 , 4F
監獄裏吃素很快就會被放出來
12/20 23:30, 4F
北檢洩密者 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洩露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 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呼籲你盡快投案喔 如果還捏造不實言論 刑法第310條第1項、第2項誹謗罪。 ※ 編輯: tas001 (111.253.89.112 臺灣), 12/20/2022 23:31:53

12/20 23:32, 1年前 , 5F
跟司法人員對幹?不要命了
12/20 23:32, 5F

12/20 23:32, 1年前 , 6F
民代自掏腰包後 自然會想從請託案下手
12/20 23:32, 6F

12/20 23:32, 1年前 , 7F
我是不信什麼民代越當越窮這種騙小孩的
12/20 23:32, 7F

12/20 23:33, 1年前 , 8F
話 若真有那他也撐不了2屆就轉彎了
12/20 23:33, 8F
司法人員知法犯法 未善盡職責 罪加一等 偵查不公開是口號嗎? ※ 編輯: tas001 (111.253.89.112 臺灣), 12/20/2022 23:35:06

12/20 23:34, 1年前 , 9F
媒體為何可以知道這些未經查證的事實?
12/20 23:34, 9F
鏡周刊要扛全部他自己掰的 那加重誹謗就吃下去吧! ※ 編輯: tas001 (111.253.89.112 臺灣), 12/20/2022 23:37:50

12/20 23:39, 1年前 , 10F
合理懷疑小兔是臥底
12/20 23:39, 10F
小兔和高虹安一起吃便當嗎? 那天大家都不同偵訊室吧 ※ 編輯: tas001 (111.253.89.112 臺灣), 12/20/2022 23:41:48

12/20 23:40, 1年前 , 11F
我懷疑偵訊的不是高,而是記者…
12/20 23:40, 11F
若北檢有人洩密 要嘛基層數人共犯 要嘛就是知道全部內容的指揮層級涉入其中 ※ 編輯: tas001 (111.253.89.112 臺灣), 12/20/2022 23:49:47

12/21 00:14, 1年前 , 12F
偵查不公開 現在隨便一個週刊都可以
12/21 00:14, 12F

12/21 00:14, 1年前 , 13F
評論 笑死
12/21 00:14, 13F

12/21 00:54, 1年前 , 14F
所以要對司法人員的誰提告
12/21 00:54, 14F
直接告北檢啊 不過正常來講要往上告上一級 法務部 ※ 編輯: tas001 (111.253.89.112 臺灣), 12/21/2022 01:07:30

12/21 01:46, 1年前 , 15F
說句笑話:偵查不公開
12/21 01:46, 15F

12/21 01:49, 1年前 , 16F
三立 不意外
12/21 01:49, 16F

12/21 07:37, 1年前 , 17F

12/21 08:10, 1年前 , 18F
某位沒連任的真的很愛蹭
12/21 08:10, 18F

12/21 12:40, 1年前 , 19F
高辦快把這些都備份一下,之後走法律途徑
12/21 12:40, 19F
文章代碼(AID): #1ZeT56vx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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