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好心被雷親!路邊撿手機還失主 外送員竟挨告慘賠萬元

看板Gossiping作者 (米茲阿拉西)時間1年前 (2022/11/06 09:26), 1年前編輯推噓5(7212)
留言21則, 1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4/8 (看更多)
喔這個我有經驗啦,不過我是手機被幹走的那一個,看文章的那段話,跟當初幹走我手機的 人說一樣的話。 好像幹人手機的人都喜歡用:「我很累回家就睡了,所以沒有馬上送警局」當理由,但是檢 察官都會叫人去審訊,看到底這個人意圖如何。 收到傳票基本上就是到檢察官那裡了,這種案子檢察官應該也見怪不怪了,早就分得清這個 人到底是真心想侵占,還是無心的。 問完之後,檢察官確定這個人有問題,就會打電話給被害人說要不要和解,到偵查庭上基本 上也是鼓勵你和解啦,除非對方死不認錯== 被害人願意和解,檢察官就會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所以這個人提到的和解應該是已經到檢察官那裡,很多人說不管他最後也是不起訴,其實沒 注意到他的眉角,這人應該是真的有隱瞞什麼吧? ※ 引述 《Workforme (′‧ω‧‵)》 之銘言: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 TVBS :   : 2.記者署名: : 楊惟甯 :   : 3.完整新聞標題: : 好心被雷親!路邊撿手機還失主 外送員竟挨告慘賠萬元 :   : 4.完整新聞內文: : 好心被雷親!路邊撿手機還失主 外送員竟挨告慘賠萬元 : 編輯 楊惟甯 報導 : 發佈時間:2022/11/05 22:02 : 最後更新時間:2022/11/05 22:02 :   : 拾金不昧原本是好事一樁,但若好心還給失主還反而被告,那真的是好心被雷親!台北一 : 名外送員感嘆,日前在馬路上發現一支螢幕破碎的手機,好心幫撿回家並連絡上失主,結 : 果竟被對方告侵佔,還必須賠償萬元,讓他十分難過,「只能鼻子摸一摸自認倒霉」。 :   :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2/11/05/20221105215813-c344ab63.jpg
: 外送員路邊撿到手機。(圖/翻攝自爆廢公社公開版) :   : 「之前撿過幾次手機都沒怎樣,這次居然被反咬!」外送員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 : 」發文,還原5月18日晚間,他在台北東區街頭看到一支螢幕朝下的手機,「怕失主誤會 : 他手機是我用壞的,所以我預先拍了照。」 :   : 由於他當天跑了整天外送全身汗,心想著先回家洗個澡,結果後來臨時有事情出門,就將 : 手機忘在家門口的鞋櫃上,直到一小時後,接到媽媽電話,表示失主告知想面交領回,他 : 則趕回家拿手機還給對方。不料3個月後,他突然收到傳票,被告侵占罪,同時要求他到 : 警局說明。 :   :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2/11/05/20221105215900-e837cd76.png
: 外送員收傳票挨告侵佔。(圖/翻攝自爆廢公社公開版) :   : 「在調解的過程中,失主在沒有正當證據的情況下,說我把她手機用壞,還要掏一萬塊給 : 她!」原PO無奈,他跑了一整天外送、累了一天,因為不想跟對方耗,所以最後摸摸鼻子 : 認了,「想說事情趕快解決就好,之後就跟失主達成以一萬元和解。」但還是感到無奈, : 「我就問你手機破成這樣,我是要侵佔什麼?」 :   :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2/11/05/20221105215902-abd0fbc3.png
: 圖/翻攝自爆廢公社公開版 :   : 該文曝光後,掀起網友們熱議,許多人都搖頭表示「這故事告訴我們:別太熱心,以後都 : 直接踢下水溝」、「以後看到失物都當做沒看到,誰撿誰倒霉」、「典型好心被雷親,這 : 種破爛手機還好意思要1萬?」、「早知如此,當初就不要自找麻煩,直接丟掉给車子壓 : 」、「這種掉在地上的東西就別亂撿了吧,不撿沒你的事情,壞了算在你頭上」。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954341 :   : 6.備註: : (  ̄ c ̄)y▂ξ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11.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7697984.A.9EB.html

11/06 09:32, 1年前 , 1F
所以以後看到一律踢到水溝省麻煩
11/06 09:32, 1F

11/06 09:34, 1年前 , 2F
也別踢水溝了,直接無視,踢水溝你怎麼
11/06 09:34, 2F

11/06 09:34, 1年前 , 3F
知道會不會被告損毀他人財物
11/06 09:34, 3F
要嘛就馬上送警局,要嘛就不要理,這才是正確做法

11/06 09:34, 1年前 , 4F
笑死 路上都垃圾 有看你們踢水溝嗎
11/06 09:34, 4F

11/06 09:36, 1年前 , 5F
垃圾在馬路上會造成危險,踢走才不
11/06 09:36, 5F

11/06 09:36, 1年前 , 6F
會有害到人,要頒獎才對吧
11/06 09:36, 6F

11/06 09:36, 1年前 , 7F
可是他還敢上網討拍
11/06 09:36, 7F
上過偵查庭的不多r

11/06 09:52, 1年前 , 8F
笑死 你有證據嗎 幹
11/06 09:52, 8F

11/06 09:52, 1年前 , 9F
賈賽啦 fuck
11/06 09:52, 9F

11/06 09:53, 1年前 , 10F
喔 是喔 是喔
11/06 09:53, 10F

11/06 09:54, 1年前 , 11F
以後撿到一律丟水溝
11/06 09:54, 11F
笑死,為什麼你這麼氣r ※ 編輯: mizuarashi (114.35.111.180 臺灣), 11/06/2022 09:56:10

11/06 09:56, 1年前 , 12F
樓上是不是被告阿 好氣哦XDDD
11/06 09:56, 12F

11/06 09:57, 1年前 , 13F
其實不一定 只是他不想繼續面對
11/06 09:57, 13F

11/06 09:59, 1年前 , 14F
看來隱藏不少事實
11/06 09:59, 14F

11/06 10:06, 1年前 , 15F
帶回家就很可疑了
11/06 10:06, 15F

11/06 10:08, 1年前 , 16F
還好我撿到手機都直接丟水溝
11/06 10:08, 16F

11/06 10:18, 1年前 , 17F
我也都直接丟垃圾桶或水溝,減少垃圾
11/06 10:18, 17F

11/06 13:23, 1年前 , 18F
想太多,更多的是直接開庭都不開職權
11/06 13:23, 18F

11/06 13:23, 1年前 , 19F
不起訴
11/06 13:23, 19F

11/06 13:23, 1年前 , 20F
檢察官忙得要死,不會為這種浪費社會
11/06 13:23, 20F

11/06 13:23, 1年前 , 21F
資源的開庭
11/06 13:23,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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