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居家隔離成歷史!11/7起同住接觸者一率0+7 四大放寬一次看

看板Gossiping作者 (紅色十月)時間1年前 (2022/10/24 22:25), 1年前編輯推噓8(808)
留言16則, 9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引述《maxinehou (小敏期待被翻牌)》之銘言: : 所以違憲中心,終於決定取消一直以來的歧視了嗎 : https://i.imgur.com/fK835Bj.jpg
: 這是今年10/12出來的規定,全檔案如下 : https://www.cdc.gov.tw/File/Get/rpBgBOq06tJPWLO2RGxqnQ : 一旦有一天,你住進機構,或是把家人送進機構 : 明明是請專業的人照顧,結果最後搞成歧視 : 如果是當初致死率很高、沒藥沒快篩就認了 : 明明現在就不是 : 但我們依舊是匪區的防疫,甚至更嚴 : 都說全世界是不是只剩台灣跟匪區在隔離已經打滿疫苗的沒確診者 : 還有強制身分別的快篩,住在一起,有身障證明每週快篩一次、沒有兩次, : 病毒不但會自律,不會感染認真工作的人 : 還很有良心,不會感染有身障證明的人 : https://i.imgur.com/Ce06q9l.jpg
: 政府真的很奇怪,搞出這麼多把人分類的差別待遇 : 還偏偏是執政團隊一堆號稱人權的人裡面 : 好好笑,不過反正就是不然要投...... 我在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找到發佈的公文本身, 如下: https://reurl.cc/qN9Vqg 我看到這些問題: 1. 這種發佈法、效力的方式, 明顯就是一般處分, (參正本的收受單位) 和指揮中心一直自稱他們只是「任務編組」、「不是行政機關」不同。 2. 沒有明確的發佈日、生效日, 每個縣市收受日不同, 難道日期跟著不同? 3. 沒有載明法令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 紓困條例? 4. 沒有載明救濟方法、救濟的不變期間。 5. 稱是「指引」、「建議」,那到底有沒有強制力? 也就難怪可以胡作非為: 1. 要不要被遵守? 要! 但我不服要對誰訴願? 對誰起訴? 不知道, 因為指揮中心說他不是行政機關, 也就所以被告不適格。 2. 要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 no衛福部會說是指揮官專用的紓困條例, 改用紓困條例, 衛福部說他是衛福部、不是指揮中心, 所以不是他幹的。 3. 衛福部會說這不是一般處分, 是職權命令或法規命令, 依據不知道, 反正就是。 4. 指揮中心說他們只是提供指引、建議, 實際上是地方政府的執行、行政處分. (地方政府: WTF !!) 總結: 說個笑話, 民進黨有著最高比例的律師在當官!! 法務部被納編在指揮中心下提供法律服務, 法務部則派出最強的檢察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2.2.42.130 (加拿大)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6621501.A.499.html

10/24 22:26, 1年前 , 1F
翻譯:有問題我不扛
10/24 22:26, 1F
「投票要投給會使用權力的人」 ....希望必勝哥能早日擺脫那個混蛋留下來惡搞, 馬的不過是個政客牙醫。 ※ 編輯: court0043 (72.2.42.130 加拿大), 10/24/2022 22:28:34

10/24 22:27, 1年前 , 2F
我負責
10/24 22:27, 2F

10/24 22:28, 1年前 , 3F

10/24 22:30, 1年前 , 4F
違憲中心怎麼可能違憲呢?
10/24 22:30, 4F

10/24 22:30, 1年前 , 5F
傳染病防治法大於憲法
10/24 22:30, 5F

10/24 22:32, 1年前 , 6F
趕快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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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2:33, 1年前 , 7F
某人可說他最會"運用權力"
10/24 22:33, 7F

10/24 22:34, 1年前 , 8F
他就訂一個規矩,防疫成功是他的,防疫
10/24 22:34, 8F

10/24 22:34, 1年前 , 9F
破口都是民眾鬆懈,不遵守防疫規定
10/24 22:34, 9F

10/24 23:28, 1年前 , 10F
這兩年指揮中心發布的東西,連落款都沒
10/24 23:28, 10F

10/24 23:28, 1年前 , 11F
壓負責人章
10/24 23:28, 11F

10/24 23:30, 1年前 , 12F
東西丟出來,出事就是你沒按照指引,被
10/24 23:30, 12F

10/24 23:30, 1年前 , 13F
民眾投訴就是你們自作主張他沒有強制規
10/24 23:30, 13F

10/24 23:30, 1年前 , 14F
定,沒有規定 我們可以不鳥嗎
10/24 23:30, 14F

10/24 23:33, 1年前 , 15F
也不行 因為這是來自上級單位的命令
10/24 23:33, 15F
對! 除了以上這些, 你、大家還可以想一個問題: 為何指揮中心總是看不見問題?? 其實行政程序法立法時早就想過: 行政機關沒有面對第一線、當事人,無法做出正確的行政行為, 因此就規定了各式聽證、當事人表達意見的機會/當事人權力。 結果咧? 馬的這些傢伙從來沒給受影響的人、團體表現意見過啦, 遑論聽證會, 連EUA 都沒電視轉播、給你搞秘密審查, 你跟這些傢伙說不公平、違法、會發生什麼xxx, 這些傢伙回答會是: 請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反應後, 由該機關提出方案! 所以你們面對的問題、不公平、違法, 不過是這些傢伙的日常, 而他們其實也不在乎, 躲在辦公室下命令, 出事了叫其他機關扛, 不然就話術撇清關係, 這就是指揮中心!! 一群傲慢的集合。 ※ 編輯: court0043 (72.2.42.130 加拿大), 10/25/2022 06:35:41 ※ 編輯: court0043 (72.2.42.130 加拿大), 10/25/2022 08:15:43

10/25 22:55, 1年前 , 16F
法源曖昧不明照樣執行裁罰,台灣人真能忍
10/25 22:55,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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