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半年超過1萬人染疫亡!專家詹長權:今年是台灣新冠的災難年

看板Gossiping作者 (紅色十月)時間1年前 (2022/10/11 11:49), 1年前編輯推噓3(3010)
留言13則, 5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zuan (Hello)》之銘言: : ※ 引述《seiya2000 (風見)》之銘言: : :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台大公衛學院教授詹長權指出,「2022年是台灣新冠肺炎的災難 : : 年」,在台灣的疾病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疾病和新冠肺炎一樣,在短短不到半年的時間 : : 裡造成全國30%人口感染、超過1萬人染疫死亡。 : 台大公衛學院教授詹長權,兩年前寫了計畫做了「萬人血清抗體檢測計畫」, : 後來甩鍋說台大只是協助彰化縣衛生局的業務,是一次台灣人體試驗的嚴重事件。 : 好像隨便違規偷做都不用解釋? : https://www.fountmedia.io/article/72675 先感謝你提出了這個法律問題, 我馬上調查了這個法律, 發現原來是立法「技術」上的白痴, 讓這個噁心政府找到了機會, 故意以無視立法目的、歷史緣由的方式, 以純文字解釋的方式修理詹長權。 (先說明: 我並不認同什麼5月迄今1萬多人惡果的說法) 大家可自行GOOGLE「人體研究法總說明」立法院文件,內容都是屁話、什麼都沒說, 但另一篇中興大學助理教授許舜喨的「淺談人體研究法」就說得很清楚了: 有鑑於二次大戰時, 德、日等國為了贏得戰爭而秘密進行許多極不人道的人體試驗, 在戰後的紐倫堡大審中, 法庭揭櫫一系列施行人體研究必須遵行的倫理原則, 以免 人權受到戕害....「赫爾辛基宣言」...。 這就很明顯: 把萬人血清抗體檢驗 和 人體試驗 相比擬, 根本就是懶趴比雞腿!! 詹長權做那個血清檢測, 根本自始不應和人體研究法扯在一起。 那為什麼這個噁心政府會逮到機會? 大家看條文就知: 第 4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人體研究(以下簡稱研究):指從事取得、調查、分析、運用人體檢體 或個人之生物行為、生理、心理、遺傳、醫學等有關資訊之研究。 二、人體檢體:指人體(包括胎兒及屍體)之器官、組織、細胞、體液或經 實驗操作產生之衍生物質。 三、去連結:指將研究對象之人體檢體、自然人資料及其他有關之資料、資 訊(以下簡稱研究材料)編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後,使其與可供辨識研究對 象之個人資料、資訊,永久不能以任何方式連結、比對之作業。 = = > 這種立法方式, 就是所謂的包攝過大: 想要把某種行為納入規範, 卻因為文字把不相干的東西全包進去, 所以詹長權的血清抗體檢測就被這個法律文字給包攝進去了。 包攝進去的結果, 就是倫理審查委員會可以對這種行為有決定權、否決權, 而這種委員會當然是由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控制, 當然是衛福部長是誰? 陳時中!! 大家對於這種立法技術有沒有覺得眼熟? 呵呵, 就是傳染病防治法啦!! 中央主管機關也是衛生福利部。 各位要有一個觀念: 台灣雖然三權分立、五權分立, 但立法委員基本上沒有立法能力(沒資源、沒人、選民服務很忙), 所以法案絕大部分不是立法委員所提, 而是主管機關所提, 立法委員只負責投票, 換言之: 人體研究法也好,傳染病防治法也好, 八九不離十是衛福部提的, 然後就「不小心」包攝過大、衛服部就跟著「不小心」權力無邊無際, 連做個血清抗體檢測, 都可以被扯到因為納粹人體試驗而立的人體研究法。 做個血清抗體檢測, 會不小心證明台灣人是全世界最優秀的人種、亞歷安直屬血統吧我猜。 又是陳時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94.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5460145.A.C2D.html

10/11 11:52, 1年前 , 1F
這是研究倫理審查,你查法律...
10/11 11:52, 1F
別鬧了, 你以為倫理審查, 只有道德上的褒獎、譴責? 是可以直接決定你能不能做啦! 詳下: 第5條: 研究主持人實施研究前,應擬定計畫,經倫理審查委員會 (以下簡稱審查會)審查通過,始得為之。但研究計畫屬 主管機關公告得免審查之研究案件範圍者,不在此限。 ※ 編輯: court0043 (101.10.94.149 臺灣), 10/11/2022 11:55:52

10/11 11:59, 1年前 , 2F
研究倫理的確是保障參與試驗者的權益為出發
10/11 11:59, 2F

10/11 11:59, 1年前 , 3F
但後來有衍伸整個架構
10/11 11:59, 3F

10/11 12:00, 1年前 , 4F
你很難說單一案件因為沒有侵犯受試者權益
10/11 12:00, 4F

10/11 12:00, 1年前 , 5F
所以就不用跑審查 反而應該是每個案件都要
10/11 12:00, 5F

10/11 12:01, 1年前 , 6F
送審查 以確保沒有侵害受試者權益
10/11 12:01, 6F

10/11 12:02, 1年前 , 7F
但雖然也很多偷跑 先有初步在後補 那偷跑..
10/11 12:02, 7F
這就是專制政體VS民主政體的觀念差別: 專制: 政府淮了的, 才是安全的、對人民無害的、可以做的。 民主: 拿出實證證明對人民有害之前, 政府你就滾、少在那邊廢話。 就說現在這個政府的官員, 就跟被家暴過的小孩一樣, 小時候被國民黨家暴,長大後就用被家暴的方法, 對現在的人民家暴。

10/11 12:04, 1年前 , 8F
母豬亂法,民不聊生
10/11 12:04, 8F
※ 編輯: court0043 (101.10.94.149 臺灣), 10/11/2022 12:09:34

10/11 12:10, 1年前 , 9F
說個笑話:台灣是法治國家
10/11 12:10, 9F

10/11 15:28, 1年前 , 10F
研究倫理還是應該遵守,畢竟是前人用許
10/11 15:28, 10F

10/11 15:28, 1年前 , 11F
多寶貴生命換來的。我論文做非侵入性人
10/11 15:28, 11F

10/11 15:28, 1年前 , 12F
體試驗,知道程序之嚴謹繁瑣,所以支持
10/11 15:28, 12F

10/11 15:28, 1年前 , 13F
。也同時反對不符合正常程序的實驗疫苗
10/11 15:28, 13F
文章代碼(AID): #1ZHEUnmj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ZHEUnmj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