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英九提2個呼籲 盼蔡總統國慶說明兩岸非兩國已回收
诶诶 本肥法盲智缺,只好拿憲法條文出來查核一下事實看看
結果憲法關於領土的描述如下
憲法裡面的領土描述在憲法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然後就... 沒有了啊,哪裡說憲法裡面定了中國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領土?
民國82年1993年的憲法釋字328號解釋:
「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
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
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沒有描述"固有疆域"到底怎麼算,可以確定的是不在憲法層面採取列舉方式
也就是說疆域認定跟憲法無關,中華民國的固有領土認定變更,不需要透過修憲
民國93年2004年,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其中第一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
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明確了兩件事情
1. 領土變更跟憲法第4條無關
2. 變更領土不受憲法第174條限制,即修改憲法的3/4立委同意
至此,已經從兩個方向確定了中華民國領土認定範圍跟憲法無關
那麼固有疆域怎麼定義呢?
2009年行政院公告修正《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
長怎麼樣?是台澎、東沙中沙釣魚台往外計算領海 (沒有金馬唷)
領海基線標定了領海範圍,也就是固有疆土範圍,那麼當時的總統是誰?
馬英九餒... 有木有馬先生的八卦?
還是我對憲法的認知錯惹?有神摸東西我漏看了嗎?有沒有高手解說一下?
求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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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你們可以質疑馬英九劃定領海是不是違反增修條文
(不過條文裡面已經寫明了也跟國民大會沒關係唷)
但以上證明了憲法跟目前的領土無關,且目前的領海經過總統與行政院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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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核一下事實就變成了覺青塔綠班台獨喔?
那你是不是粉紅拿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份結果沒有享受榮華富貴?
※ 編輯: Kabuya (61.231.83.222 臺灣), 10/06/2022 14: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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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排除「列舉方式」而採「概括方式」規定領土範圍的條文係當初制憲者為避
免在領土問題上與鄰國發生爭議而採取之領土定位方式,亦即在制憲之初即考量到領
土的「非恆定性」,須隨國家的局勢做不同的規範。依照國際法的通說,領土係指「
一國得據以事實存在並行使國家主權及法律權力之特定領域」...
憲法釋字3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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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是大韓民國
※ 編輯: Kabuya (61.231.83.222 臺灣), 10/06/2022 14: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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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拿這種非具效力性與國際法通說的領土範圍沒有任何意義
不然你還得跟俄羅斯要唐努屋梁海、跟北韓要長白山
就算你"拿回"所有目前中國大陸的領土,也不能拿回以上部分
最終你還是要變更領土為實際行使主權與法律權力的特定區域
也就是說,變更領土為實際行使主權與法律權力的特定區域這件事實沒有錯誤
經過民意選出的國家元首與最高行政機關認可了目前控制區域的領海
此外再強調一次事實,你說的"中國的領土"都不根據ROC憲法
領土認定跟憲法無關,中華民國憲法內無明文寫入領土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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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但也不對
憲法的解釋,有釋憲的流程,要透過大法官憲法法庭處理
你要說完全執政還控制了所有的大法官,那有可能,但不是現實發生的事情
再強調一次,憲法沒有明文寫定領土,憲法釋字也寫明了固有疆域不屬於憲法範圍
所以你說的事情根本無關,因為這跟憲法怎麼解釋完全無關
解釋領土,並不是憲法層面的事情
就算發生了解釋領土,也不是塔綠班、覺青、蔡EE、更不是民進黨
而是國民黨完全執政的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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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施行有效力的憲法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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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陸委會是怎樣的存在,他都不改變憲法對於領土的描述
也就是領土範圍的劃定不是透過憲法列舉
如果領土範圍是屬於憲法的問題,那就沒有馬英九是否問過民進黨的問題
因為憲法本身的結構就是允許這個議題上的模糊
並且交由行政與民意來處理
"我們是中國政權"這一件事情,如果你可以說服世界上大部分的國家 "中華民國是
法理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那你這個主張我沒有什麼理由反對
然而就算如此,這個中國的領土也不一定是秋海棠或是老母雞
認定法理中國地位,跟這個中國認定自己是的領土範圍如何,是兩個不同的議題
※ 編輯: Kabuya (61.231.83.222 臺灣), 10/06/2022 17:02:45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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