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砸9萬存款買點數卡 35歲純情處男:想找酒店妹「色色」已回收
yoyo
我高雄城5啦
今年30 八卦處男
原來除了我還有30以上處男喔
有夠浪費錢,不如把錢拿去買股票
每天上上下下有夠刺激
機會永遠不是處男的
要認清現實啊
大家加油
※ 引述《Workforme (′‧ω‧‵)》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砸9萬存款買點數卡 35歲純情處男:想找酒店妹「色色」
: 4.完整新聞內文:
: 砸9萬存款買點數卡 35歲純情處男:想找酒店妹「色色」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10/05/4080200_1_1.jpg

: 黃姓作業員花光9萬元積蓄買遊戲點數,想討好網路交友認識的「酒店妹」,希望有機會
: 一親芳澤,事後得知遇到詐騙集團。(警方提供)
: 2022/10/05 23:03
: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黃姓男子自稱「母胎單身」,也沒有與女性發生過性行為,「一
: 直很想試試看」,卻不曉得在交友APP上「倒貼」的「酒店妹」其實是詐騙集團,買了9萬
: 元的點數想援交,只是傳點數序號給歹徒的動作慢了一點,對方就傳一堆血腥照片恐嚇,
: 他到警所諮詢,知道對方是詐騙集團後,就把「酒店妹」封鎖了,至於買來的9萬元點數
: ,還苦惱要怎麼退費。
: 35歲的黃男在工廠從事生產線員工,生活單純、沒有不好的習慣,也因此沒有交過女朋友
: ,他試過用交友APP找對象,以為會有一段戀情,沒想到卻遇到詐團偽裝「酒店妹」,黃
: 男加了歹徒的LINE,被火辣的假照片沖昏頭,才聊了一天,「酒店妹」就問黃男想不想援
: 交?黃男想自己超過已經30歲,還沒有與人發生過性關係,所以就想跟「酒店妹」試試看
: 。
: 「酒店妹」對黃男洗腦,如果要約她出去,必須先跟酒店證明自己有財力,要求黃男先去
: 買點數,之後可以用這些點數來性交易,但是在買完9萬元點數後,黃男有點遲疑,沒有
: 立刻把點數序號拍照傳給對方,這時原本甜言蜜語的「酒店妹」突然翻臉,傳了一些殺人
: 的血腥照給黃男,問黃男是不是在耍她?如果不想跟血腥照的下場一樣,最好把點數序號
: 傳來。
: 黃男聽完有些害怕,拿著一堆點數到派出所求救,警方告訴他這是常見的詐騙手法千萬別
: 上當,黃男聽到以後就把「酒店妹」封鎖了,開始煩惱這些點數能不能退錢。
: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80200
: 6.備註:
: 昨天在超商買飲料才碰到一個說要買遊戲點數一萬元的(  ̄ c ̄)y▂ξ
--
請支持柏木由紀 (天氣姊姊) >/////<
https://i.imgur.com/QsNheHO.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6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5015182.A.7E5.html
推
10/06 08:14,
3年前
, 1F
10/06 08:14, 1F
→
10/06 08:14,
3年前
, 2F
10/06 08:14, 2F
推
10/06 08:15,
3年前
, 3F
10/06 08:15, 3F
推
10/06 08:15,
3年前
, 4F
10/06 08:15, 4F
→
10/06 08:16,
3年前
, 5F
10/06 08:16, 5F
推
10/06 08:16,
3年前
, 6F
10/06 08:16, 6F
→
10/06 08:16,
3年前
, 7F
10/06 08:16, 7F
→
10/06 08:16,
3年前
, 8F
10/06 08:16, 8F
→
10/06 08:18,
3年前
, 9F
10/06 08:18, 9F

推
10/06 08:19,
3年前
, 10F
10/06 08:19, 10F
推
10/06 08:19,
3年前
, 11F
10/06 08:19, 11F
推
10/06 08:20,
3年前
, 12F
10/06 08:20, 12F
→
10/06 08:20,
3年前
, 13F
10/06 08:20, 13F
→
10/06 08:25,
3年前
, 14F
10/06 08:25, 14F
→
10/06 08:26,
3年前
, 15F
10/06 08:26, 1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