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拒簽不投降書飆罵林穎孟!中國央視竟批女政客無恥
※ 引述《ice80712 (打臉腦粉)》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三立新聞網
:
: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 陳怡潔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柯文哲拒簽不投降書飆罵林穎孟!中國央視竟批女政客無恥
: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
: 規
:
: 台北市長柯文哲與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因為「捍衛台灣、絕不投降」承諾書槓上,
: 柯文哲更嗆出「我管你去死」。該片段被中國官媒央視報導,批評「台灣女政客荒謬無
: 恥」。讓林穎孟今(10)日大酸柯文哲,又得到了中國好寶寶勳章。
: 林穎孟透過臉書表示,因為民防議題跟柯文哲交鋒,讓她的粉專遭到大量洗版質疑民防
: 與台北市政無關,但在她提出市政府預算問題後,網友又改口稱民防與市政有關,只是
: 柯市長與「不投降承諾書」無關,簽署這個無意義。
: 林穎孟指出,事實上,當戰爭發生時,前線軍人打仗,負責後方後援的,就是地方首長
笑死人了 沒當過兵的來指導有當過兵的
: ,他們要負責指揮地方秩序,維持地方穩定。如果地方首長投降,那將造成後援混亂,
: 前線內外包夾的情形,陷台灣不義。所以地方首長的表態、不投降的意志很重要,何況
: 柯文哲還是一位公開表示要選總統的市長。
妳就直接說台北人只能戰死不能投降的意思 白癡才跟妳簽
出自銀英傳
「我所討厭的就是只顧著自己躲藏在安全地方,然後讚美戰爭,強調愛國心,
把別人推到戰場上去,而自己在後方過著安樂生活的人。
和這種人共同生活在一面旗幟之下是一種難以忍受的痛苦。」
我覺得雙重國籍問題更重要 不然開戰我們留下擋子彈官二代去當美國人
你看民進黨每個人嗆中國嗆得跟吉娃娃一樣滿嘴口水
飛彈從頭底上飛過 哈哈那個是外太空
什麼角度不會打到台灣? 是騙沒當兵過的把飛彈當成砲彈講?
憑什麼你們販賣愛國情操把選票騙到後
把老共惹毛有藉口出兵後 我們留下來戰死?
連兵都沒當好意思要別人戰死? 女權自助餐
你他媽的自己去戰死 我還要養小孩
自己越級打怪要別人幫你堆屍體 神經病!
同樣出自銀英傳
一說世上有比生命更有價值的東西;一說沒有。
在戰爭開始之前,前者是對的,在戰爭停火之後,後者是正確的
我建議徹查各級首長的直系後代是不是擁有雙除國籍
查一下各黨之後要派的總統候選人跟地方首長後代是不是雙重國籍好嗎?
阿扁至少兒子有當兵 阿我們現任正副總統呢?
蔡ee......本來想說什麼還是算了
賴清德呢? 聽說有孫子了 什麼國籍說來聽聽
: 林穎孟認為,整個國家重要的事情,又涉及地方首長職權,議員本來就可以在議會詢問
: 市長,「如何抵抗中國侵略」,簡稱「抗中」,此事不應分黨派,應是所有政黨都需要
: 重視的議題。台灣面臨中國侵略,國防民防議題,全民不分中央地方,本就要一起重視
: 、共同努力。
: 林穎孟強調,台灣人民抵抗的意志越強,中國才越不敢欺負台灣。總統中央要指揮軍事
: 前線,地方首長,尤其台北是台灣首都,更需具備不屈服的意志、穩定民防的責任,讓
: 台灣更加安全。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75523
:
: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請?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23.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2898770.A.22C.html
推
09/11 20:24,
1年前
, 1F
09/11 20:24, 1F
→
09/11 20:24,
1年前
, 2F
09/11 20:24, 2F
→
09/11 20:24,
1年前
, 3F
09/11 20:24, 3F
→
09/11 20:25,
1年前
, 4F
09/11 20:25, 4F
→
09/11 20:25,
1年前
, 5F
09/11 20:25, 5F
推
09/11 20:25,
1年前
, 6F
09/11 20:25, 6F
→
09/11 20:26,
1年前
, 7F
09/11 20:26, 7F
→
09/11 20:26,
1年前
, 8F
09/11 20:26, 8F
→
09/11 20:27,
1年前
, 9F
09/11 20:27, 9F
→
09/11 20:27,
1年前
, 10F
09/11 20:27, 10F
推
09/11 20:34,
1年前
, 11F
09/11 20:34, 11F
→
09/11 20:34,
1年前
, 12F
09/11 20:34, 12F
推
09/11 20:40,
1年前
, 13F
09/11 20:40, 13F
推
09/11 21:55,
1年前
, 14F
09/11 21:55,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