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住了約十幾年吧,有一個很深刻的體認,就是台灣人本質挺賤的! 我不該一竿子打
翻全船的人,但是我可以告訴大家我的感受,就是國外很多台灣人專門欺負台灣人,然後台
灣本島人很多很愛漲勢欺人,就以最基本的道路來說,根本就是公然霸凌場所,成為許多人
釋放生活不滿與發洩情緒的地方。以上是我感受到的人的本質的問題。
接著討論正題,如果說多數人都賤,而死刑是真的要等到發生重大刑案才會可能執行,那何
嘗不廢除死刑,改成酷刑呢? 讓那些不尊重他人生命,或隨意奪取他人生命的人以被害者
加倍痛苦的代價去承擔應有的責任,滿清十大酷刑大家有看過吧? 又或者是讓受刑人踩腳
踏車發電,這樣我們守法的公民不就可以享受更多受刑人帶給我們的便利生活了嗎? 不踩
就沒飯吃,用酷刑逼他們發電。反正某種程度來說台灣也不是什麼非常成熟的民主自由國家
,華族遺毒也依然深植多數人內心,立法院演演話劇,各種上下官僚貪污也時有所聞,如果
可以嘗試修法往這樣的方向去走,那是不是廢死確實是值得考慮的議題呢?難道違法吃牢飯
還要全體稅務居民替他們買單?啊一年槍決幾隻小貓對所有守法居民一點好處也沒有不是嗎
?反正多數台灣人真的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善良,將來日子越來越難過,所謂的善良也只會被
慢慢磨光,為非作歹的人更多,不趁這個時候修法,感覺將來社會會更危險,更沒救。
當然上述的大前提是我們的法律能真正保障所有打從心底守法,尊敬所有台灣人民的台灣人
民,但看來這與廢死議題一樣,做夢。
好了對不起我剛回到現實中才發現又發了一篇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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