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說謝謝!桃園男怒告店員 要求賠償2萬5千元:身心受創

看板Gossiping作者 (接電話Mr.MaBao ^U^)時間1年前 (2022/08/22 19:20),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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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院應該是找錯地方了吧 這種事情,如果客訴公司沒有妥善處理,應該是要找消基會 記住是消基會,不是消保會 法院只要沒有違法,對方多沒禮貌都不會判你贏 因為對法官而言只有違法才是錯的 其他服務業錢用丟的 愛理不理的,法官只會說 一切合法 謝謝指教 這邊就是這種事去找法官才會碰壁 至於找消保會的話,應該也差不多 消保會也是要有權益受損才會理你 態度不好而已,他們會覺得沒什麼 消基會的話因為是民間組織 雖然最沒有公權力,但是這種態度不好的店員 有這種比較有知名度的團體,給他們關照關照一下 那種壓力一點都不亞於上法院 上法院,反而因為一定告不成,人家哪有壓力,陪你去喝茶而已 像是店員拒絕幫你裝袋子 講話很258 東西用丟的 找消基會申訴就對了 特別是服務業,不是要真的有公權力強制他們,他們才會怕 只要受到特別關照,對服務業而言就棘手死了 ※ 引述《Aden76008 (阿翊)》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社會中心/游舒婷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沒說謝謝!桃園男怒告店員 要求賠償2萬5千元:身心受創 : 4.完整新聞內文: : 服務業會遇到各式各樣的客人,百忙之中或許沒辦法滿足每位客人,不過桃園一名超市女 : 店員卻被客人以「沒有說謝謝」為由提告,甚至要求精神賠償2萬5千元,最後男客人敗訴 : ,需負擔訴訟費1千元。 : 判決書指出,原告李男於今年的4月16日下午4時許到全聯福利中心桃園龜山自強店消費 : ,剛好遇到陳姓女子推銷生鮮魚片,便拿了商品準備結帳,李男稱陳女「大小眼」,跟所 : 有人說了謝謝卻沒對他說,讓李男覺得人格受辱、身心受創、精神耗弱,且需要吃藥控制 : ,因此向全聯申訴。 : 李男向全聯申訴後,認為公司擺爛不理,因此依民法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項、第19 : 5條第1項規定提起訴訟,並向陳女要求精神賠償2萬5千元。經桃園簡易庭審理,法官認為 : 「以笑容待客、向顧客道謝」非服務人員法律上的義務,僅是商業禮儀的範疇,因此就算 : 李男說的屬實,也難認李女的舉止有不法;且一般人在商場遭服務人員不友善的態度對待 : ,僅稍微不悅,不至於發生人格法益的重大侵害,最後判決李男敗訴,訴訟費1千元則由 : 原告李男負擔,全案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65431&utm_campaign=viewallnews : 6.備註: : 是多玻璃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62.1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1167220.A.289.html

08/22 19:25, 1年前 , 1F
嗯,找法院真的自討沒趣,還成為笑話,嘻
08/22 19:25, 1F

08/22 19:25, 1年前 , 2F
嘻。就沒有犯法啊!
08/22 19:25, 2F

08/22 19:33, 1年前 , 3F
他是要錢 不是要客訴 當然是去法院
08/22 19:33, 3F
文章代碼(AID): #1Z0sPqA9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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