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吹哨人」Bump救遭詐豬仔被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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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18條內容為例,只要行政機關認為有人向公眾傳達不實訊息,
就可以不經法院審理自行加註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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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會不會變成 真相不重要 黨的鹿馬才是真理
真理只在黨的認知裏頭
比如 主席說 : 1.都是抹黑 堅堅辛苦了 2.相信堅堅是清白的
那麼以後 台大的學位撤銷公告會被加註什麼就不得而知了
※ 引述《x0003 (鏡子)》之銘言:
: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 就是NCC正在推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
: https://www.nownews.com/news/5879095
: 例如這篇新聞提到:「以第18條內容為例,只要行政機關認為有人向公眾傳達不實訊息,就
: 可以不經法院審理自行加註警語」
: 所以像Bump的影片已經被外交部發新聞稿指出「經查與事實不符」的話,
: 若是《數位中介服務法》立法通過後,
: 政府是不是就能直接通知YouTube在此影片頁面加註「本影片經查與事實不符」等用字?
: 要是我看到影片上面寫這排字,一定直覺是灌水騙點閱的詐騙內容,
: 自然不會花時間去把影片看完,甚至會覺得整個頻道的內容都有問題,
: 結果就是遏止民間輿論的成型,政府背後沒壓力後就會更漫不經心,
: 最後錯失搶救台灣人的黃金時間,
: 要是一個民主國家最後發展成這樣就實在太可悲了,
: 不管真消息還是假消息都由政府說得算,
: 真虧民進黨有臉每年去鄭南榕墳前高喊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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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62.5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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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avid190 (114.47.162.53 臺灣), 08/17/2022 10: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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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0:58,
1年前
, 1F
08/17 10:5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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