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逆權侵占是什麼道理

看板Gossiping作者 (冠軍車手321)時間1年前 (2022/08/09 20:23), 1年前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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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之銘言: :   : 剛剛再看普丁豪宅的新聞 :   : 發現不少地方都有這種法律 :   : 像是加州、法國還有很多歐洲國家 :   : 連香港都有 :   : 逆權侵占大意就是佔久了就是你的 :   : 這是什麼道理 :   :   這就時效取得制度啊 民法 第 769 條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 人。 第 770 條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 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這是為了保障法律秩序的穩定所設的制度。不動產的真正所有權人沒去登記,被別人占了也 不去告,而且還讓他占了很久,那不如就讓他變成真正的所有權人,對大家都好 但如果是「有登記」的不動產就沒時效取得這回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01.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0047832.A.8E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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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772:「前五條之規定,於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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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財產權之取得,準用之。於已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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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之不動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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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講所有權「以外」的其他財產權,例如地上權 ※ 編輯: poggssi (111.240.101.200 臺灣), 08/09/2022 20:30:56
文章代碼(AID): #1Yyb7OZb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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