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老婆夜夜爬上17噸貨車 醋夫捉姦砸破他頭!結局超展開已刪文
: 不過,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鄭妻與余男雖然在深夜同處車內,但並未有踰矩行為,縱然鄭
: 男對此感到氣憤,也不能構成合理化暴力行為的理由,最終判鄭男與友人連帶應賠償余男
: 8萬元,另外還要賠償名譽損害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808/2311404.htm
抓姦要抓姦在床阿
也沒證據 也沒查到體液 衛生紙 用過保險套
阿是要判什麼罪?如果這樣還定罪才不合理
鄉民嘴巴常喊恐龍法官 結果最後也是不看證據就直接心證有罪
你好歹也是什麼開房間同床一被吧
帶人衝過去爆打 想必對方沒時間反應滅證
結果打完了還是三小都沒查到 這不無罪行嗎?
平常一堆性騷不起訴新聞鄉民叫好
現在這個沒證據直接認定通姦
這不就阿本仔的有罪推論?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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