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屋主欠14萬少做1事 1500萬透天厝遭法拍賤賣已刪文
※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他如果要這樣玩,依照鄉民的說法
: 應該要先跟表妹簽訂房租契約
: 例如年租金1元,租 10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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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契約最多二十年,租地除外
沒有簽訂契約的話
是視為一年不要式契約
: 房客可自由換鎖以及遷入戶籍,
: 如果房東要提前解約要三個月前通知並支付一億元搬家費補助。
違反社會良善風俗、無效!
: 這樣即使被法拍了,新的房東還是要照之前就得契約執行,
: 要不然就是看怎麼談搬家費,
: 法拍屋,水很深
其實欠14萬、法拍1500萬房子爭議點很大
已經違反了損害最小原則
炒房炒到戶頭沒有14萬?
真的蠻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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