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某高中爆學生性騷擾女師!受害者聽「被摸一下會怎樣」崩潰

看板Gossiping作者 (no)時間1年前 (2022/07/14 09:50), 編輯推噓2(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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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聞滿滿的安柏陳詞感覺。 「性騷擾(甚至性碰觸更嚴重)是不對、該被譴責、該被法辦」,這沒有錯,也沒看到 校方反對(什麼「女學生」(毛沒長齊的未成年幼稚人)講的「被摸不會怎樣」的屁話 不是「探討校方有無行政責任」的缺點。 一、校方也沒怠惰,確實開啟性平會了。不參與性平評議過程的女老師振振有詞。 二、校方也按規定處理請假程序了。不「按規定」(而自己我行我素)提出請假文件的 女老師振振有詞。 一、女老師在不是插入程度、而是據稱被碰觸的程度下,無法「面對」學生(更別說對質 了),所以不參加性平會,認為自己情有可原。請問是她打算希望靠單方指控來讓校方對 嫌犯做有罪推定嗎?一切女方說了算!那麼這樣依照安柏一開始放話的證詞,強尼戴普常 常家暴她了! 二、關於心理創傷的「就診」來請「公」(可以不做事仍照領薪資全額的)假,人事規定 上依照台灣健保普及常態,既然規定寫說需要健保特約醫院,這個規定也不過份,校方要 求「有健保」的精神科診所、醫院不算嚴苛吧? 這位女老師是怎麼回事,偏偏找到稀缺的不是健保特約的診所的醫師來開出診斷證明?是 特別好說話、願意降低標準的診所嗎?那麼早年還有二年義務役的時候,役男找附近一間 診所(規定上需要是軍醫院或好像是教學醫院啥的等級以上)醫師開「身體不適合當兵」 證明,兵役課(同樣是行政單位)就該接受,然後將該役男改為「免役體位」嗎? ~~~~~~ 女老師在受訪時以及IG上不須多廢話,只要回答上述兩問題即可。「嫌犯」到底多可惡, 等查明案情後,若是嫌犯有做犯法之事,大家不會吝嗇譴責、並贊成法辦該名學生,管他 成不成年,達到一定年齡的未成年人也可構成犯罪(或是被行政處罰)。 但是女老師東拉西扯怪到學校、怪到同事(把跟同事的三姑六婆性質--干公益屁事--屁話 內容當成多了不得的「大家都欺負她」的「佐證」),然後把跟公益無關的部份絮絮叨叨 寫一大篇幅,也顯示不出對方(校長、人事主任、同事)違了什麼法-- 只是要塑造「校方、同事雖然沒有違法(如上所述,校方依法行政,是這名女老師自己莫 名其妙)但是他們仍然欺負我、我好可憐喔、大家快來同情我、大家快逼校方在我不提出 符合規定的有效診斷證明--天曉得她多會找、找到不是健保特約醫院的奇葩診所的醫師來 開證明--的情況下,依然必須違規破例准我公假,讓我爽在家不上班依然領全額薪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211.1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7763413.A.628.html

07/14 09:53, 1年前 , 1F
那文章就是滿滿情勒感..
07/14 09:53, 1F

07/14 10:14, 1年前 , 2F
先看一下atid516壓壓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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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0:14, 1年前 , 3F
原來我剛剛又太快下結論 還是要聽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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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0:15, 1年前 , 4F
的話 才能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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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0:24, 1年前 , 5F
很多人腦子不好使,隨便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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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0:54, 1年前 , 6F
自曝其短。講邏輯走程序,就事論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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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0:56, 1年前 , 7F
能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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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0:57, 1年前 , 8F
未成年小孩子裝口憐有用,畢竟還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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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0:57, 1年前 , 9F
熟,人都是走過那段期間,多少有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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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0:58, 1年前 , 10F
情同理心。成年人就不要這樣了,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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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0:59, 1年前 , 11F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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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2:49, 1年前 , 12F
他能找到不是健保的精神科也是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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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2:49, 1年前 , 13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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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2:50, 1年前 , 14F
我是覺得開會前昏倒就夠????不是性侵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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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2:50, 1年前 , 15F
!!昏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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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3:02, 1年前 , 16F
被摸過不只一次,肯定會有很大的不適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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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10多年下來我這不適感都還很強烈。但是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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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3:03, 1年前 , 18F
倒我是從來沒有過...而且性平會當事人是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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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3:03, 1年前 , 19F
遇到男學生的,如果性平會有照規定來開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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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3:04, 1年前 , 20F
所以她說開性平會想到要遇到男生就昏倒,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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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3:05, 1年前 , 21F
個敘述我是不太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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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3:49, 1年前 , 22F
並非口白而臆測男學生的動機 有必要嗎?
07/14 13:49, 22F

07/14 16:07, 1年前 , 23F
直接告就對了 給對方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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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6:08, 1年前 , 24F
讓對方跑法院幾次 對方就知道苦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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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6:30, 1年前 , 25F
看到你的文章,我才注意到原來我太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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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6:31, 1年前 , 26F
結論了@@”
07/14 16:31, 26F

07/14 16:34, 1年前 , 27F
又在檢討受害者,八卦大概就這樣了吧
07/14 16:34, 27F

07/14 16:34, 1年前 , 28F
難怪臭名遠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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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6:41, 1年前 , 29F
要找理由批人都是很簡單的
07/14 16:41, 29F

07/14 16:42, 1年前 , 30F
寫得太簡單,是不是有人就說這沒什麼?
07/14 16:42, 30F

07/14 20:36, 1年前 , 31F
越看越覺得學校問題最大 比性騷擾可惡
07/14 20:36,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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