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中滷肉飯鬥毆1人遭刺死 警北上桃園抓到5凶嫌
因「誤會」產生的暴力行為,是否具有致死之主觀犯意呢?
最後大概會以過失致死起訴,頂多「重判」五年,法律人的專業不容置疑。
即使以第273條的義憤殺人起訴,最多也只有七年。
台灣若能仿美國為殺人行為分級,這個案件顯然適用「二級謀殺」。
我想討論的是,蔡總統,你的「社會安全網」補去哪?找殺人犯當司改委員?
盧市長,你的「六都第一治安防制策略」,奏效在哪?
什麼時候,暴力犯罪的受害人,才能享有堡壘原則及無限防衛的權利,不用被
威權思維的「正當防衛」迷思侷限,錯失保命的關鍵瞬間?法治的台灣,別說
比不上同樣法治的美國,甚至不如人治的中國?近日嘲笑唐山事件的,要不要
出來表達幾句?回力鏢了吧。
侵犯他人生命安全或人身自由,難道不意味著行為人否定前述權利,憑什麼要
受害者保護加害者?比例原則?限縮公部門權力,避免人民遭受迫害,出於此
目的而生的比例原則,憑什麼拿來束縛生命安全或人身自由受威脅之人?
威權時代,為徹底奴化平民,遺留下來的過時制度?
還要死幾個受害者,社會安全網才會真正補上?
這是要其他善良國民,只要兇嫌遭到輕判,沒被以第271條起訴並定罪,乾脆用
私刑處理,包圍,進攻,占領,連坐處理那些包庇罪人的偽君子跟組織機構?
選舉要到了,比起哪裡要蓋捷運,誰支持道路平權,到頭來,中華民國連基本的
保護國民,都做得零零落落。燒到哪個黨派身上都好,八卦板的大家立場各異,
但這件事不團結,不分進合擊,下一個枉死於現代賤民手中的,會是誰?
起來!不願為魚肉的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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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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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爆,治安管太嚴,真市長會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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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大放小?那還真沒有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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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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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第271條嗎?依照鬼島法匠的劣根性,能用義憤殺人判七年感覺極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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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huiyuan (118.161.193.150 臺灣), 06/24/2022 18: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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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讓受害者在暴力行為發生當下,防衛擊殺幾個算幾個,不需要擔心後續的法律
責任,就能阻止一些悲劇發生。為了避免窮凶極惡的暴徒污染民主,應該訂定標準
,有單一罪刑最低本刑幾年以上或累計最低
本刑達幾年以上的罪犯,終身褫奪公權。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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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當防衛改為無限防衛,約束公部門的比例原則不應套用於暴力犯罪受害人。
2. 引進堡壘原則,用於對付侵入民宅或車輛者。
3. 引進殺人罪分級制度,避免故意殺人經常被輕描淡寫為過失致死。
4. 單一罪刑最低本刑達幾年,及所有罪刑累計最低本刑達幾年者,終身褫奪公權。
5. 公告重刑犯身分(含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及照片等)。
6. 危險駕駛或故意致人死亡者,須賠償死者餘命的全部確定潛在收入。
7. 脫產或名下財產不足賠償者,須強制勞動直到清償完成。
不能預防嗎?是不能,還是不想,高貴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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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燒到洪仲丘事件的程度,迫使中央政府認真處理,處理得宜,選舉就穩了,
膽敢敷衍了事,當年馬英九政府遭遇的,現在的政府必須全部經歷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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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huiyuan (118.161.193.150 臺灣), 06/24/2022 18: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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