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石斑魚被禁怪ECFA? 馬英九嗆蔡英文:怎不廢掉

看板Gossiping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1年前 (2022/06/16 18:23), 編輯推噓7(706)
留言13則, 11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 推 tea8888: 簽約的可以說廢就廢,以為是支畜嗎? 42.73.169.27 06/16 15:55 可以知道的是信徒文盲或法盲很多... 難怪常會有那種買手機被騙還是啥的.... 如果蔡英文政府官員不知道ECFA條款......那大家就自主應變吧 https://www.ecfa.org.tw/ShowFAQ.aspx?id=92&strtype=-1&nid=35 ECFA台灣不能任意終止?【貿易局】 一、 根據ECFA協議文本第16條終止條款載明:「一方終止本協議應以書 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在終止通知發出之日起30日內開始協商。如協商未 能達成一致,則本協議自通知一方發出終止通知之日起第180日終止」, 意即終止可以書面的方式通知,而被通知方要求協商,通知方不得拒絕。 惟通知方倘決意終止協議,即便協商未獲共識,發出終止通知之日起180天 ,協議即失效。 二、 故未來倘中國大陸未善意履行兩岸經濟協議,經政府評估後覺得有必 要,即可以主動終止,不須對方同意,此與國際上相關協議「終止條款」 規定之精神一致。然該文卻以因須先行協商而不能任意終止,指稱終止條 款出現變數,實不瞭解國際經貿規範,旨在意圖誤導讀者,有失新聞專業。 https://www.ecfa.org.tw/EcfaAttachment/ECFADoc/2010-06-29-%E5%8D%94%E8%AD%B0%E6%96%87%E6%9C%AC.pdf 第十六條 終止 一、一方終止本協議應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在終止通知 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開始協商。如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 本協議自通知一方發出終止通知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終 止。 二、本協議終止後三十日內,雙方應就因本協議終止而產生的 問題展開協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130.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5375008.A.8BC.html

06/16 18:25, 1年前 , 1F
翻譯:就是可以任意終止看蔡要或不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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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8:25, 1年前 , 2F
糖衣毒藥一直吃一直爽,哪可能斷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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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衣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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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8:27, 1年前 , 4F
騙騙選票喊糖衣毒藥,實際ECFA用爽用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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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8:31, 1年前 , 5F
糖衣毒藥 選票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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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8:32, 1年前 , 6F
忘了加個呵呵
06/16 18:32, 6F

06/16 18:38, 1年前 , 7F

06/16 18:39, 1年前 , 8F
英媓:馬冏吃糖衣毒藥,我也要繼續吃。
06/16 18:39, 8F

06/16 18:58, 1年前 , 9F
何必根一個塔綠班帳號這麼認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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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8:59, 1年前 , 10F
tea48就只是看受黨援助的網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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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9:43, 1年前 , 11F
再騙啊塔綠斑吃屎
06/16 19:43, 11F

06/16 19:47, 1年前 , 12F
客人不買有禁藥的魚 靠北客人?
06/16 19:47, 12F

06/16 20:54, 1年前 , 13F
上次也是有人說不能說退就退,就討論過了
06/16 20:54,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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