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6月大男嬰發燒39度翻白眼!媽排隊1小

看板Gossiping作者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時間2年前 (2022/05/02 06:32), 2年前編輯推噓-7(7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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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台語:飛雄之好) 我希望看到這篇文章路過的鄉民或者有認識的這位六個月大的小孩子的父母的鄉民,幫忙 去跟這位六個月大的小孩子父母說: 可以向林口長庚醫院和當初向這位六個月大小孩子檢傷的醫師提告「醫療疏失賠償」之訴 了! 因為可以根據林口長庚醫院對外發言說: 林口長庚醫院醫療能量充足,只是這六個月大小孩子病情變化太快 林口長庚醫院敢這樣回答代表要林口長庚醫院和當初替這位六月大小孩檢傷的醫師,要出 來扛罪了! 既然要扛罪,希望林口長庚醫院和那位檢傷的醫師不要在法院上,請律師靠北東、靠北西 ,不是你們的問題,是小孩子本身有病哦! 我本來還在想前一個那位兩歲小孩子父母可以向新北市提國賠之訴,向新北市求國賠,可 是這位六個月大小孩子父母無法像兩歲小孩子的父母一樣求國賠,既然林口長庚醫院都敢 這樣說了,那麼就有醫療疏失的嫌疑了! 林口長庚醫院既然要替抄錢部署、CDC扛罪,就好好的扛下來吧! 替那位六個月大的小孩子檢傷的醫師,你也不要覺得無辜了,你們醫院都敢這樣說了,代 表要推你出來扛罪了,被犧牲掉的余文醫師! PS:沒辦法因為兩歲小孩子發生地在新北市,只能向當地的縣市政府求國賠,雖然是抄錢 部署CDC的SOP有問題,但是發生地在新北,只能向新北提國賠之訴,我是希望新北市好好 國賠這位兩歲小孩子父母,甚至協助幫助他們國賠之訴,新北市拿錢出來賠吧! 如果新北市不爽因為國賠這兩歲小孩子父母,你們另外再向抄錢部署CDC拿錢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41.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1444342.A.B31.html ※ 編輯: DICB (180.217.141.220 臺灣), 05/02/2022 06: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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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燒意識清楚不就依照常規治療?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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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38, 2年前 , 2F
要核磁加斷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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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40, 2年前 , 3F
林口長庚在桃園龜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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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43, 2年前 , 4F
醫院常規無法應付病情變化太快,就是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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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43, 2年前 , 5F
規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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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林口長庚地點都不懂,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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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醫院無法處理"病情太快"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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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44, 2年前 , 8F
嗎?
05/02 06:44, 8F

05/02 06:44, 2年前 , 9F
醫院的常規,往往延誤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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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45, 2年前 , 10F
台灣人喜歡把醫院當菜市場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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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45, 2年前 , 11F
有些不用急診的也都愛跑去急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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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45, 2年前 , 12F
急診就是處理變化太快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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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變化太快並非可以完全脫罪,還會看病危搶救的醫療行為和發病前的醫療行為,來做 評估判決依據 然而林口長庚醫院就只是簡單做檢傷評估,沒有替這位六個月大小孩子做醫療治療行為, 所以有醫療疏失的嫌疑! 光是救護車消防人員,被提告業務過失也會向法院說:有做甚麼臨時治療處置什麼的.... 病危時有做甚麼搶救處置

05/02 06:46, 2年前 , 13F
明顯是SOP問題,先告門口擋人沒篩不給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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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46, 2年前 , 14F
自然會排擠到別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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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看他有沒有檢傷專業,或是拿SOP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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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出來,都沒有就告死他,拿的出來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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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46, 2年前 , 17F
告公文上蓋章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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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47, 2年前 , 18F
六個月大 發高燒 是要怎樣意識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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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48, 2年前 , 19F
難道叫嬰兒講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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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太快但是那是在有做治療,可是這位六個月大小孩子,只是做檢傷沒有治療流程,抽 血檢驗什麼的,就輸了

05/02 06:49, 2年前 , 20F
嬰兒是用活動能力不是GCS 不懂先下去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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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 DICB (180.217.141.220 臺灣), 05/02/2022 06:53:55

05/02 06:50, 2年前 , 21F
....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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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52, 2年前 , 22F
急診一堆人,怎麼可能只顧你小孩,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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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52, 2年前 , 23F
何況只有發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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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6:52, 2年前 , 24F
醫護爛的不少倒是真的,只是不能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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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CB (180.217.141.220 臺灣), 05/02/2022 07: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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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瑞凡你搜尋一下林口長庚的地址:在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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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7:04, 2年前 , 26F
園龜山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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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眼睛業障重 我說文章有說兩件事情,當我不知道嗎? 兩歲小孩子在新北市 六個月大小孩子在桃園林口長庚醫院 ※ 編輯: DICB (180.217.141.220 臺灣), 05/02/2022 07:06:56

05/02 07:06, 2年前 , 27F
再幾次這樣沒有人要當醫生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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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醫院要推醫師出來當余文醫師出來送頭的,怪我囉? ※ 編輯: DICB (180.217.141.220 臺灣), 05/02/2022 07:08:05 ※ 編輯: DICB (180.217.141.220 臺灣), 05/02/2022 07:09:17

05/02 07:11, 2年前 , 28F
真無言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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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什麼? 就是論事啊 醫院自己要扛罪的,怪我囉? 如果醫院和醫師不想被提告醫療疏失,幹嘛還要扛罪,好好承認醫療能量不足了,自己愛 說醫療能力充足,只是病情變化太快的 ※ 編輯: DICB (180.217.141.220 臺灣), 05/02/2022 07:14:47

05/02 07:13, 2年前 , 29F
小兒三角 評斷 而不是g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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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7:14, 2年前 , 30F
先檢傷分類的是護理師 哎果然外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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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行?? 你這樣準備被告死吧! 護理師不能做醫療評斷,只有醫師才可以 ※ 編輯: DICB (180.217.141.220 臺灣), 05/02/2022 07:17:40

05/02 07:17, 2年前 , 31F
連醫都還沒醫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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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7:19, 2年前 , 32F
一些旅遊景點飯店假日爆滿 你會因為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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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7:20, 2年前 , 33F
日爆滿而多建幾間飯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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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沒看到林口長庚醫院怎麼說嗎? 「醫療能量充足」! 他們沒有說醫療能量不足哦 ※ 編輯: DICB (180.217.141.220 臺灣), 05/02/2022 07:22:10

05/02 07:23, 2年前 , 34F
檢傷站護理師先檢傷分類完 後面醫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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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7:23, 2年前 , 35F
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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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7:24, 2年前 , 36F
這過程中病情急轉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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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7:25, 2年前 , 37F
誰都不願這種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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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醫院說護理師可以做檢傷評斷嗎? 他們會跟你說:我們醫院不想被告,我們都是醫師做檢傷評斷的! 根據法律規定:沒有專業醫療評斷權,只有醫師有醫療評斷權 這就是為什麼死亡證明書都要醫師簽名,而不是護理師 ※ 編輯: DICB (180.217.141.220 臺灣), 05/02/2022 07:30:18

05/02 07:26, 2年前 , 38F
假日飯店爆滿還可以應付下 就不可能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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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7:27, 2年前 ,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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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7:27, 2年前 , 40F
所以再建就是平時餵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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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7:28, 2年前 , 41F
那你認為飯店實質上夠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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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爆滿還會讓租客繼續承租收訂金或租金? 是要等著被租客告死嗎? ※ 編輯: DICB (180.217.141.220 臺灣), 05/02/2022 07:32:10

05/02 07:34, 2年前 , 42F
急診檢傷本來就沒限醫師。建議你去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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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7:34, 2年前 , 43F
台灣所有醫院急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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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就是這樣啊 當然醫院不能說的秘密很多急診室檢傷的都是護理師,但是只要被告時候那時候掛名的醫 師都要出來說是他檢傷的或臨時有急危病患需搶救,所以暫時由護理師代理,不會說長期 都是護理師當任檢傷,因為會被告死 ※ 編輯: DICB (180.217.141.220 臺灣), 05/02/2022 07:43:16

05/02 07:51, 2年前 , 44F
真的好棒 台灣最美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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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8:01, 2年前 , 45F
看到這種文也只能笑笑 醫護改革靠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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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8:01, 2年前 , 46F
說實在這麼多慣老闆 也是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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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規定啊! 不爽哦? 叫豬公們改啊

05/02 08:21, 2年前 , 47F
台灣就要用台灣玩法,沒照SOP沒照法條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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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8:21, 2年前 , 48F
,平常沒事你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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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8:21, 2年前 , 49F
但哪天出事被告就不要543理由伯一堆啦
05/02 08:21, 49F
沒辦法! 台灣有台灣自己的玩法,缺人啊!

05/02 08:53, 2年前 , 50F
哪裡有不能說的秘密,網路上隨便估狗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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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8:53, 2年前 , 51F
一大堆文章直接寫檢傷由護理人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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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8:53, 2年前 , 52F
有的還是醫院網站自己貼出來的文章。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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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8:53, 2年前 , 53F
傷是不包含診斷治療的,法律沒規定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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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8:53, 2年前 , 54F
醫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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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翻醫療法規就知道了 如果護理師可以檢傷,那幹嘛還要醫師做治療?? 直接給護理師做啊,不需要醫師了,還有不懂別裝懂,會給人笑的! ※ 編輯: DICB (180.217.141.220 臺灣), 05/02/2022 09:15:07

05/02 09:19, 2年前 , 55F
我查不到啦 你查到貼出來 我回來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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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27, 2年前 , 56F
全國法規資料庫 輸入"檢傷"兩字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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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31, 2年前 , 57F
法規裡有提到的檢傷的根本沒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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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3:19, 2年前 , 58F
疏失你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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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0:45, 2年前 , 59F
翻法規翻到了沒?
05/03 10:45, 59F
文章代碼(AID): #1YRmfsin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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