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周玉蔻確診 李秉穎帶鼻音:昨受訪戴罩不算密切接觸

看板Gossiping作者 (汝被閹之)時間2年前 (2022/04/21 10:42), 編輯推噓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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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ddisontw (沙丘)》之銘言: : 雖然覺得扯 : 但是根據台北市政府密切接觸者的規定 : https://reurl.cc/Rr4max : 自個案發病日起至隔離前,在無適當防護下(口罩等防護措施)曾有長時間(大於 15 分鐘) : 面對面之接觸(如共餐)或提供照護、相處、接觸病患呼吸道分泌物或體液之醫療人員及同 : 住者。」 : 如果非密切接觸者(有戴口罩接觸15分鐘以上沒有共餐共居) : 是自我健康監測 : 有疑似症狀再戴口罩就醫告知接觸史 : 標準就是這樣 : 所以李醫師講得也沒有錯啦 : 因為受訪都有全程戴口罩所以不算密切接觸者 : 一、【家中有COVID-19確診者】: 如果照顧者與確診者(出現症狀前3天至隔離前)曾密切 : 接觸(如共餐、共居、共處15分鐘以上未戴口罩的接觸),勿外出。 : 留意自身健康狀況,照顧期間結束後,居家隔離14天。 : 二、【我是確診個案】:多數COVID-19確診者屬於輕症,可自行康復,為將醫療資源留給 : 重症患者,請先留在家中不要離開,等候公衛人員通知。 : 三、【我有接觸到確診個案】: 若曾與確診者(出現症狀前3天至隔離前)密切接觸(如共餐 : 、共居、共處15分鐘以上),請先居家隔離,勿自行離家,待衛生單位通知。 : 非密切接觸者,仍需14天自我健康監測,有疑似症狀,請戴口罩就醫,並告知接觸史。 照這樣的密切接觸者的定義 請問這裡有鄉民有曾經不是因為在餐廳內用、或有其他脫口罩等情形而遭受匡列隔離的嗎 如果有的話是否可以提起申訴要求國賠之類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37.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0508946.A.A84.html

04/21 10:43, 2年前 , 1F
吃我的時空背景!
04/21 10:43, 1F

04/21 10:48, 2年前 , 2F
看來除了養生館幹砲的其他都應該解隔離
04/21 10:48, 2F

04/21 10:48, 2年前 , 3F
匡列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 干國賠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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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0:48, 2年前 , 4F
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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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0:57, 2年前 , 5F
國賠三小 叫塔綠斑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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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0:58, 2年前 , 6F
看你匡列是不是依照密切接觸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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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0:58, 2年前 , 7F
國賠對綠班又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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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0:58, 2年前 , 8F
還是想框就框?
04/21 10:58, 8F

04/21 11:12, 2年前 , 9F
誰訂的法? 國家啊!
04/21 11:12, 9F

04/21 11:14, 2年前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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