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偷開警車憑這點無保釋放 北港武德宮全武行22人全落網

看板Gossiping作者 (吸貓成癮)時間2年前 (2022/04/12 10:34),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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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ejrq5785 (問問哥)》 之銘言: :   : ※ 引述《ytkuang (就是那個光)》之銘言: : : 訴。一名嘉義人趁亂駕駛警車,衝入人群阻止雙方衝突,被檢方依妨礙公務罪起訴,但 : : 檢方採信其說詞「看不下去在神明面前打架,想阻止雙方發生衝突。」所以最後被無保 : : 放。其餘20人全部被依聚眾鬥毆罪嫌起訴,分別以3萬至10萬元金額交保。 ---------- :   : 檢察官有可能是法盲,或是國民法官法盲 到底誰是法盲? :   : 行為人說:「看不下去在神明面前打架,想阻止雙方發生衝突」 : 可是事實是甚麼?能否支持行為人的說法? : 不就是他開警車衝進去然後下車而已嗎? :   : 刑法第158條1項,5樓朗誦一下法條內容: : 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 這條的構成要件有 : 客觀:「冒充公務員」「行使職權」 : 主觀:本罪故意 : 請問一下在這個案子中是否有冒充公務員故意? : 又請問一下是如何行使職權?把警察的A車開到B地就是行使職權嗎? :   : 退步言之就算158條1項成立,還有刑法第24條1項要討論阿 :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 : 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 請問各位國民法官要怎麼判? :   大法師您好 首先我們來看看檢方說了什麼 「依妨礙公務罪起訴」 然後我們翻翻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二編 分則 第五章 妨害公務罪 從135條開始到141條結束 那用158條來分析到底是在銃三小? 舉個例子 今天假設你偷東西被依竊盜起訴 然後你宣稱我沒有用詐術啊這樣不算詐欺 對啦也沒說錯啦 但請問這到底是在銃三小? 至於誰是法盲? 我們最好還是不要討論這麼傷人的問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9730851.A.3DA.html

04/12 10:46, 2年前 , 1F
沒妨礙反而還幫警察制止 不給獎還起訴?
04/12 10:46, 1F

04/12 10:46, 2年前 , 2F
神明最大!
04/12 10:46, 2F

04/12 10:48, 2年前 , 3F
要原諒有些人連法條編章節都看不懂
04/12 10:48,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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