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眾提案要求恢復檢舉所有靜態交通違規項目 交通部:暫不採納已回收
※ 引述《monnom (桂)》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鄭瑋奇/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民眾提案要求恢復檢舉所有靜態交通違規項目 交通部:暫不採納
: 4.完整新聞內文:
: 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修正案,正面表列民眾可檢舉的46項
: 交通違規項目,預計於4月30日上路實施,不過就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
: 要求恢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眾得舉發的所有靜態違規項目。交通部表示,民眾
: 提案暫不採納,未來上路後將滾動檢討。
: 每年最大宗的檢舉案件就是檢舉違規停車,這次修法明定僅可檢舉在路口、行人穿越道(
: 路口範圍內)、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
: 與秩序的違停;以及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等違規行為。一般路段紅線、黃線違停則
: 未列入可檢舉的項目中。現在有民眾提案要求恢復民眾可檢舉所有靜態違規項目。
: 交通部指出,現行民眾檢舉制度引發社會各界及輿論的關切,該制度為85年12月31日增訂
: ,原立法目的為「彌補警力不足」、「維持交通秩序」;現在時空環境變遷,加上智慧型
: 手機、行車影像記錄器普及,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劇增,或有特定人針對性尾隨跟拍,
: 連續性、惡意性及報復性檢舉,引起眾多民怨,已偏離原立法目的。
: 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是經過相關單位多次研商,未來民眾仍可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
: 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的動態違規項目,或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車檢舉,
: 可減少警力消耗、讓違規者能夠有所警惕及避免不必要警民衝突;另也期盼能改善當前民
: 眾檢舉交通違規衍生的問題,以提升警察機關執法效能。
: 對於民眾提案恢復民眾得舉發所有靜態違規項目,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並未限縮民眾檢
: 舉權利,針對不在列舉項目,民眾仍可透過撥打110請員警到場處理,以維護交通秩序,
: 所以民眾提案暫不採納;後續將同內政部警政署關注未來法規施行狀況,並適時檢討相關
: 規定。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871860
: 6.備註:
所以對這種交通部反檢舉有什麼方法反制?
現在不給你自己檢舉
那我就打電話叫你員警來開單
不管你到場有沒有開單或是勸導都無所謂
我就要看到你到場處理
打完檢舉一條路 我再檢舉另一條路
反正你員警坐在辦公室吹冷氣收發郵件開單不要
那你就出來曬太陽吸廢氣開單
收發郵件開單就說人力不足
那打電話檢舉人力一定足夠吧?
可以這樣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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