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有錢真好?酒駕拒測「繳罰款避刑責」 葉毓蘭:修法逮捕、強制抽血

看板Gossiping作者 (幻影企鵝)時間2年前 (2022/02/19 12:33), 編輯推噓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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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新頭殼 : 2.記者署名: : 林彥銘 : 3.完整新聞標題: : 有錢真好?酒駕拒測「繳罰款避刑責」 葉毓蘭:修法逮捕、強制抽血 : 4.完整新聞內文: : 日前 53 歲藝人宋少卿第 5 度酒駕、高雄黃子洋無照酒駕釀 1 死 3 傷家破人亡等案 : ,皆喚起台灣社會重新檢視酒駕修法等議題,引發全民反酒駕的浪潮。國民黨立委葉毓 : 今(18)日指出,酒駕拒測讓惡行駕駛人無法收到刑事訴追,以錢換刑儼然成為酒駕防 : 的漏洞,她表示自己正著手研議「賦予警察逕行逮捕拒絕受測之駕駛權力」等相關修法 : 葉毓蘭指出,根據統計 110 年度取締酒駕件數 6 萬 0,239 件、酒駕拒測件數 3,830 : ,酒駕拒測比例 6.36% ,意味著將近 4 千位具酒駕惡行的駕駛人無法受到刑事訴追, : 以錢換刑成為酒駕防制的漏洞」。 : 她分析道,駕駛人若因酒駕違反刑法第 185 條之 3 或陸海空軍刑法第 54 條酒後駕駛 : 力交通工具之罪,經警察人員移送法辦並製單舉發後,將付出進入刑事訴追的慘痛代價 : 這樣也導致部分酒駕駕駛人因而選擇拒絕接受酒測,進而產生以拒測罰鍰規避移送法辦 : 漏洞。她表示,警察執行攔檢在第一時間知有酒駕的情形,卻因為駕駛人拒測,而無法 : 行偵查階段之證據蒐集,確實將這些人繩之以法,實在令人非常難以接受。 : 葉毓蘭表示自己向多位學者及實務界的朋友請益,研議是否賦予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 : 於酒駕拒測者,可以加以逮捕並直接送到醫療院所抽血檢測體內酒精濃度,而且相關採 : 費用由拒測者負擔,不應由全民買單的修法構想。 : 據瞭解,內政部警政署於 102 年 6 月 18 日頒訂「取締酒駕拒測處理作業程序」,駕 : 人拒測時,如依客觀事實顯示駕駛人有車行不穩、語無倫次或其他異常行為,足認有不 : 安全駕駛之情形,執勤員警應依規定陳請檢察官依職權核發鑑定許可書,將其送往受委 : 之醫療機構強制抽血,並依違反「刑法第 185 條之 3 」規定移送法辦。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2-02-18/711895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打不贏就加入他們 反正被抓還要多個公共危險罪嘛 那就全部付錢就了事 大家一起酒駕 人多才有用 到時政府就會修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103.56.69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5245215.A.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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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愛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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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14:52, 2年前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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