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屏東男被逼住旅館!付不出27K遭衛生局嗆「去借錢」 縣府回應了
: 一名屏東市民表示,他日前在高雄吃飯的餐廳有人確診,因此被屏東縣政府匡列,並被通知
: 須到一天3000元的自費旅館隔離。然而,他住的地方是透天,居家環境是可以一人一層樓的
: ,符合規定的「一人一戶」,但還是遭屏東衛生局強制要求入住防疫旅館,即使已經向對方
: 說明了自身情況也沒用。
: 該市民指出,他同桌吃飯的高雄朋友只需在家隔離,而在屏東卻是強制自費入住防疫旅館,
: 且他估算入住9晚的隔離費用為2萬7000元後,認為負擔實在太大並向衛生局反應,沒想到竟
: 被回「去借錢住防疫旅館」,讓他怒批「我們乖乖掃實名制,結果守規矩卻反倒受懲罰。希
: 望能讓更多人看見政府這項不合理的政策」。
話說去到某個地方
只不過剛好當時裡面有人感染
就得自費被抓去防疫旅館隔離
想不去或不想不付錢都不行
那實際上真正犯罪的人
被抓去監獄關
那住在監獄裡
為什麼都不用跟他們收費?
是當監獄都不用花任何費用嗎?
如果犯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也就算了
但不可能每個犯人都沒有任何財產
有財產的
就通通查扣來繳費用阿
同樣被關在房間內
同樣都不想被關
但沒犯罪的要付錢
犯罪的不用付錢
不是很不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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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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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被隔離時我不想付錢
可不可以也做手工藝品來抵債?
※ 編輯: no1smkimo (111.184.127.156 臺灣), 02/15/2022 1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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