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牽車過馬路被開闖紅燈!外送員怒嗆「爛警察」多賠3千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阿爾提克斯)時間4年前 (2022/02/06 22:42), 編輯推噓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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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tslave ()》之銘言: : 不然這樣啦 : 我也是停止線前熄火 牽車上人行道 : 過斑馬線 : 再牽著過兩個路口 全程不發動 牽著機車走10幾分鐘 氣喘噓噓 才再發動 : 這樣還被警察攔我就說我車子壞掉 : 原本要牽去車行 結果現在突然又好了 : 這樣總可以了吧 : ※ 引述《andy3021515 ()》之銘言: : : ※ 引述《loveloser (不良豬)》之銘言: : : : 內政部警政署101年10月26日警署交字第1010148162號 : : .... : : : (二)機車駕駛人行駛至路口處(行車管制號誌為紅燈),下車牽引機車通過停止線並進 : 入 : : : 人穿越道,橫越道路至對向,迴轉後逕騎車駛離: : : : 1、行為人認定:視同機車駕駛人。 : : : 2、違規認定:該行為人駕駛機車行至路口處,於行車號誌顯示紅燈狀態下,超越停 : 止 : : : 並迴轉至對向車道,應以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舉發。 : : : 好了啦 一堆違規仔 交通部函釋都找給你們看了 : : : 違規就違規 還那麼大聲 : : https://imgur.com/1vPj7Xi.jpg
: : 那這樣呢 : : 在停止線前熄火 牽車上人行道 : : 過斑馬線 再從人行道牽下來 發動機車 駛離 : : 我沒有騎車越過停止線啊 自然不算闖紅燈 : : 牽機車過枕木紋行人穿越道也沒有發動引擎 視同行人 : : 最後從路邊發動引擎駛離 這沒有疑義吧 : : 整個動作都是合法的 : : 敬請指教 上法院不一定會輸,之前就有過新北地方法院就判撤銷罰單。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3fnews_id=1332414 這是ETToday新聞,2018年的事。 細節各位可以自己點閱,重點就在開罰的條文不被法院認可,因此闖紅燈罰單撤銷。 新北地方法院認定:「駕駛」機車是指操作、操控原本機械所提供的動力,而使機械移動;因此如果是以牽車移動的方式,自然不構成「駕駛汽車(包含機車)」的行為,也就不適用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因此新聞中的丁男牽車並不構成「駕車闖紅燈」的違規事實,最後判決撤銷罰單。 不過也有法官是根據警政署的函釋判案,所以到底有沒闖紅燈, 最後就看遇到那位法官。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5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67.1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4158574.A.98C.html

02/06 22:46, 4年前 , 1F
阿還不是被開了
02/06 22:46, 1F

02/06 22:49, 4年前 , 2F
爛鴿子,想開就開,
02/06 22:49, 2F

02/06 22:50, 4年前 , 3F
賊頭
02/06 22:50, 3F

02/06 22:51, 4年前 , 4F
黑阿 熄火哪算駕車 手推車也不行?
02/06 22:51, 4F

02/06 22:52, 4年前 , 5F
用遷的就不算違規了 不然人行道上機車格
02/06 22:52, 5F

02/06 22:52, 4年前 , 6F
所以新聞裡的,無照牽車算不算無照駕駛
02/06 22:52, 6F

02/06 22:52, 4年前 , 7F
鴿子本來就先開再說 有意見自己去申訴
02/06 22:52, 7F

02/06 22:52, 4年前 , 8F
搬運工推手推車過斑馬線也請開罰
02/06 22:52, 8F

02/06 22:52, 4年前 , 9F
有停在上面的機車都違規要開罰 罰單一大排
02/06 22:52, 9F

02/06 23:21, 4年前 , 10F
有意見自己去申訴啊,警察不痛不癢
02/06 23:21, 10F

02/07 00:20, 4年前 , 11F
可以申請釋憲 就有標準了
02/07 00:20,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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