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國規定演藝經紀人要考證 台灣人也須擁護憲法

看板Gossiping作者 (落日凌雲扇)時間2年前 (2021/12/27 14:5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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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銘言: : 八卦是 中國的藝人為了逃漏稅都會成立自己的工作室 : 然後設定自己為自己的經紀人 : 這樣所有的收入就不算是個人勞務收入 而是工作室的營業收入 : 以收入一千萬的演藝人員來說 : 若被認列為個人收入在中國要繳稅四百五十萬 : 但若認列為工作室營業收入來講只需要繳稅200萬 : 所以其實在中國 藝人就是經紀人 有限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最高35%﹐西部省份能優惠到32%。 如果一千萬隻交兩百多萬﹐說明是地方留成方式返還﹐是地方政府把35%的20%返還。 上面這些都不算逃稅漏稅﹐是完全合法的﹐藝人成立工作室避稅很正常。 這次查出問題的﹐主要是用了核定征收的藝人﹐他們覺得20%的所得稅還是高﹐ 於是想出了新的辦法﹐大陸為了照顧小微企業﹐對於會計賬簿不健全﹐ 甚至養不起會計的企業﹐就指定一個利潤率﹐隻按這個利潤率來計稅。 比如沒有財務報表﹐就指定利潤率10%﹐或者定額征收﹐一年收一萬元這種。 實操裡有個漏洞﹐那就是什麼樣的企業用核定征收方式﹐是由地方政府核定的。 既然沒有限定隻有小微企業才能核定征收﹐為了發展經濟﹐地方政府就有了新招﹐ 一家年收入上億的公司隻有員工一兩人﹐這一億其實就是純利﹐本來應該交3500萬的稅﹐ 但是地方政府指定利潤率10%﹐就隻需要按照1000萬計稅﹐隻交350萬的稅﹐ 加上返還政策﹐也許200萬就搞定。 這種從中央薅羊毛的手段﹐不被查才奇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87.161.129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0588224.A.9BA.html

12/27 14:58, 2年前 , 1F
一堆註冊在霍爾果斯的藝人公司,避稅爽翻了
12/27 14:5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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